本报讯(记者 吴英印 通讯员 罗佳)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旅租。目前,该旅租负责人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
当日11时许,友谊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的旅租业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三亚湾路兰海三期小区内的“七月精选海景公寓”未取得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租。
随即,民警将该旅馆负责人霍某晨(男,35岁)依法传唤回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霍某晨如实陈述了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租业的事实。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取缔该旅租,并对霍某晨处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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