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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穷”上市公司本周复牌……|观市

“最穷”上市公司本周复牌……|观市
2018年03月23日 18:33 经济日报

有件事情咱们可以吹一辈子了,你我居然比一家A股上市公司更有钱!

堂堂一家A股上市公司,共有550多名员工,账上却只剩178元,这样的事情你能信吗?

然而,它不仅是存在的,而且还于本周复牌了……

账上只有178元货币资金,号称中国“最穷”的A股上市公司*ST华泽,本周三(3月21日)复牌了。其实,因为“穷”而当了一次网红的*ST华泽,已经停牌近两年。

3月20日,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司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预计亏损金额区间为14亿元到19亿元),公司股票将因为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规则》12.18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华泽)自2018年3月21日开市起复牌。


2016年3月1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泽”或“公司”)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016年4月30日、2017年4月3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对公司2015年、2016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明确表示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2.5条的规定,由于公司尚未对前述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事项作出纠正并对相关财务报告重新审计,公司股票持续停牌,停牌时间已超过两年。

停牌两年多的*ST华泽3月21日复牌后,随即遭遇两个跌停板。截至3月23日,该股票当日下跌4.96%,报收于10.73点。

敲黑板!!!注意注意!!!下面划重点!!!

对于投资者,深交所提示三大风险!

一、证监会2018年1月31日送达公司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8号认定公司存在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公司2018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如果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目前仍未召开股东大会聘任2017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如果公司未能在《上市规则》规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预计公司股票最早可能在2018年11月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相关专项审计工作无实质进展。公司2018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专项审计意见结论将直接影响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如果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近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加大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力度。此前,已有博元投资、欣泰电气、新都酒店等被强制退市。日前上交所、深交所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张永冀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强化沪深交易所对重大违法上市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实施程序与标准,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形成有“进”有“退”的市场机制。

《办法》在以下方面着力优化重大违法退市实施程序,提高退市效率。

一是缩短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暂停上市期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

二是从严把握重大违法公司恢复上市。重大违法公司被暂停上市后,不再考虑公司的整改、补偿等情况,六个月期满后将直接予以终止上市。

三是收紧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条件,规定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不得申请重新上市,“一退到底”;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一年延长为五年。

为确保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办法》还设置了申辩、听证及复核等程序,对上市公司的合法权利提供了必要保障。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制度,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控金融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深交所将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切实承担退市工作主体责任,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同时,深交所严把退市制度执行关,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形成“有序进退”的市场格局,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对于目前A股市场上一些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切实落实退市决策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于一些丧失持续经营能力、无实质经营业务、长年依靠外围输血勉强维持上市地位的“僵尸企业”“壳公司”,加强退市执行力度,避免其利用突击交易等手段调节财务数据规避退市。

去年,上交所对30余家年底期间存在突击交易行为的公司发出监管函件,约谈20余家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要求公司充分说明交易实质。同时,严厉打击养壳、炒壳等不良之风,从严监管“类借壳”行为,市场“壳公司”的估值普遍下降。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A股退市制度仍需不断完善。2001年水仙电器、广东金曼两家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交易,成为首批依法退市公司。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17年来,沪深交易所累计已有约92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依旧不足0.35%,主动退市更是少之又少,远不能保障A股进出平衡。而反观,纽约证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为6%,约50%是主动退市;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8%,主动退市率占近2/3。

看来,完善退市制度,仍然在路上……

本期作者

温济聪

经济日报财经新闻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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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刘辛未

来源 / 经济日报记者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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