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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家坟头未接通知就被推倒 农村平坟不能再如此上演

村民家坟头未接通知就被推倒 农村平坟不能再如此上演
2018年06月15日 19:56 新华报业网
原标题:村民家坟头未接通知就被推倒 农村平坟不能再如此上演

  交汇点讯近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有多地村民向交汇点记者反映,当地掀起平坟风波。部分村没有提前通知,村干部就带人将坟墓强行推平。

  寄托哀思的固定场所没了

  按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耕地、林地、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对这些区域内现有的坟墓,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同样也有类似的要求。然而,淮阴区多地村民却没有想到,村里强制平坟来得那么快。

  淮阴区王营镇沿河村村民王盛宏(化名)告诉交汇点记者,5月30日早晨,村干部未通知就直接平掉了他家的祖坟。“我父亲病逝不到3年,当初盖得很普通的小坟,本打算过些年攒点钱再重修一下。现在坟直接被推掉了,以后清明我去哪祭祀?”

  “村书记带人将我家老人坟墓强行推平后,村里亲戚打电话来,我才知道这个事情。”淮阴区渔沟镇杨庙村村民李建(化民)告诉记者,这件事对他及其兄弟姐妹伤害特别大,至今都没有说法。

  淮阴区韩桥乡某村不愿具名的村民则表示,2011年,他的爷爷奶奶因车祸同时离世后,埋在了自家的承包地里。他们的坟成了一家人寄托哀思的固定场所,每逢春节、清明节和他们的忌日,后辈子孙都要在那里祭奠。5月8日,在外打工的他接到父亲电话说,老家正在“平坟”,电话里父亲的声音很是气愤。

  他说,他并不反对平坟,乡村遍地的坟头确实有碍观瞻,且占用有限的耕地资源,移风易俗也是势在必行。他只是希望平坟能够讲究方式方法,先把公墓安排好,迁移到公墓后,再推行平坟。

  记者在“淮水安澜”等淮安当地多个论坛看到,有十多个帖子对当地村干部不通知就平坟一事表示不满。发帖者表示,当地在没提前通知或没有提供公墓的前提下,强行平坟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还有村民举例:”淮阴区相邻的泗阳县平坟是由各级政府出钱、出人、出力,统一搬迁安葬到当地事先划定建好的公益性公墓。我亲身参与了我外公外婆、岳父、姑妈坟墓的搬迁。工作到位,换来百姓的心平气和、主动配合,我想这样的好经验应该值得借鉴。”

  民政部门称基层执行出问题

  记者检索发现,在平坟风波前,淮安市、淮阴区均未发布关于平坟的官方通报。

  众多村民在网上发帖质疑这种强制平坟。6月12日,淮阴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以“阳光淮阴办公室”的账号,在“淮水安澜”论坛上回应称,目前,淮阴区每个乡镇的坟墓都很多,特别是耕地内、道路边、村庄旁,给群众的视觉、心理产生极大的影响;死人和活人争地的情况日益严重,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规定: “各乡镇要将推行骨灰集中安葬和治理乱埋乱葬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以‘三线六区’(即: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基本农田(林)保护区、风景旅游区、规划住宅区、工业集中区)为重点,通过整体搬迁、平毁深埋、绿化掩盖等方式,全面治理‘三线六区’视野范围内的裸露坟墓,并对迁移或平毁后的墓基及时绿化或恢复耕地。确保2020年‘三线六区’视野范围内墓区治理率达到100%,做到见绿不见墓,无非法公墓。严禁在合法公墓外建坟立碑。”

  淮安市民政局随后也在该论坛用“民政局网络发言人”的账号答复称,“采取就地平坟的方式,留个小的石碑或者栽棵小树等不影响耕种的方式便于后人祭祀。其实就是把原有的大坟头、水泥坟头、石墓等地表附属物平掉,变为小碑、小树,并没有翻尸倒骨。”

  6月14日,记者以王营镇沿河村“被平坟村民”的身份,拨通了淮阴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的电话。

  该局任姓工作人员语气中满是无奈。他说,淮阴区平坟是遵照国家、省、市、区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为之举。“当时我们开会要求,基层乡镇在平坟前,要通知到每户村民,甚至在民政微信群里也做了相关通知。然而到了基层执行时,出了问题,有乡镇甚至根本不通知就强行平坟,这确实有点不可思议。”

  他说,代表淮阴区民政局向“被平坟村民”表示道歉。

  他语气诚恳地表示,淮阴区此次平坟风波中,民政局毕竟是业务指导,具体操作还是在基层政府,基层方式方法确实出了问题。“我们已进一步通知基层干部,接下来不通知到村民本人不得平坟。我们将尽力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强行平坟会误伤“人心”

  淮阴区民政部门曾到徐州、山东等地考察学习,当地用盖碑代替大坟头、水泥坟头、石墓的方式给他们印象很深,因此决定在淮阴进行推广:把大田里地表上的大坟头、水泥坟头、石墓平掉,未来做盖碑,或栽种长成后不超过60公分的小树来进行“定位”。清明时节,后人依旧可在该处进行祭祀。

  自家大坟头、水泥坟头、石墓已经被村里强行平掉的,如果“替换”为政府所说的石碑、小树,谁来“埋单”?

  对此,淮阴区民政局任姓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这一留标记的方式为区民政局提出的建议,不是规定,由丧户自家做标记。如果村里有计划统一安排,则由村里决定。

  根据淮安市相关政策,一方死亡、另一方还活着的,建议将原死者骨灰搬迁到公益性公墓内,政府可给予400元的补贴。新死亡人员则应一律安葬到公益性公墓内或者采取骨灰寄存、不保留骨灰、树葬、花坛葬等方式处理骨灰,在乡镇公益性公墓未建成之前可以将骨灰寄存到乡镇静安堂内。

  然而王盛宏告诉记者,村里所谓的公益性公墓,10年前就有了,但条件实在是太差,放那就等于“没了”。对此,淮阴区民政局表示,将对各村老公墓进行改造,改造后要达到“有绿化苗木、有青石卧碑、有简单路径、有基本管理、坟头变平地”的基本要求。

  “殡葬改革需要稳步慢行。”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小冰教授说,任何公权力行为的正当性,都不能只靠目标正确来“背书”。骨灰集中安葬和治理乱埋乱葬尽管符合国家殡葬改革要求,但不能缺乏对公序良俗及群众感情的尊重,对于这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民俗传统的重大决策,应当通过公众听证、集体讨论、提前告知等程序,如果将这些全部省略,强行平坟就会误伤“人心”。另一方面,也突显在这一领域缺失法治的风险。

  对已经发生强行平坟的村,他建议,政府应该对安置盖碑或者栽树的行为进行“埋单”,以方便后人祭祀。

  交汇点记者黄勇

平坟淮阴区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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