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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花木兰”

执行“花木兰”
2018年06月19日 08:56 江苏法制报
原标题:执行“花木兰”

□本报通讯员 赵玉民 本报记者 王晓红

蒯兴是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执行员。在男人唱主角的执行局里,这位“花木兰”利用女性细腻、感性的优势,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看似无解的执行难题。近年来,她先后被徐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中院授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刚柔并济,俯身将心比心

2017年2月的一天,一名离异的母亲满面愁容地坐在了蒯兴面前,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在旷日持久的争夺战中,双方一度形成了强烈的冲突,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情绪低落。蒯兴从一位母亲的角度,多次打电话与双方沟通,共同探讨怎样给孩子一个舒适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孩子和母亲都开朗了很多,孩子的父亲看到孩子情绪的变化,也认识到这场争夺带给孩子的压力和痛苦,主动表示要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负责,让孩子在学习与生活之余不再承担更多不应有的烦恼……母亲也主动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案件顺利执结。

智慧执行,“老赖”无处遁形

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执行案件中,蒯兴多方查找,却一直没有在被执行人名下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在一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突击行动中,凌晨时分,蒯兴和其他执行干警一道,来到被执行人王某的家中,王某的丈夫坚称王某不在家,在向王某的丈夫释明利害关系后,蒯兴敏锐地捕捉到了其眼中的躲闪和回避,于是悄悄拨通了王某的电话,果然从楼上传来了一阵电话铃声。跟随着铃声,蒯兴与法警一起冲破其家人的阻碍,找到了隐藏在二楼落地晾衣架下面的王某,将被执行人强制传唤到法院,王某丈夫这才慌了手脚,立即将案款送到法院,该案当天履行完毕。

温情感召,唤醒浪子回头

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实的复杂性决定了对待赡养费案件不能一刀切。去年,在蒯兴承办的一起强制执行赡养费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坚称自己想尽孝道,但是收入较少,且妻子没有工作,还要供孩子上学。蒯兴分别从作为子女以及作为母亲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与双方进行沟通,于法于理地向王某阐明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儿子除了每月给付赡养费,更应主动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希望王某能体会老人渴望子女关爱的心愿,也希望老人理解子女的难处,力所能及地帮助儿子。在她的劝说下,王某主动将赡养费送到母亲手中,老人选择了撤回强制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自2017年2月调入执行局以来,蒯兴共新收案件572件,结案453件。这位“花木兰”巾帼不让须眉,她不仅用女性独有的柔情和韧劲给执行增添了温度和色彩,更是以实际行动加入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攻战役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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