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解“一区两制”,不是简单地“二合一”
一个小区,一部分是回迁房,属于未央区管理;一部分是商品房,属于经开区管理。商品房业主想成立业委会,但跑了两年多,始终没有进展,陷入尴尬。
要说起来,法律没有明确赋予开发区管委会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责,一些处于开发区和行政区管理交叉地带的小区街道办又不愿意介入,这容易导致成立业委会筹备工作无法开展,俨然已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了。而在现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时,其实就专门为破解业委会成立难进行的立法调研中发现了这个现实困境,并着意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和改进。
看得出来,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7年元旦实施以来,较之以往,西安业委会成立的数量得到明显增长。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西安市共计备案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1039个。其中2017年新备案778个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虽然,漂亮的数据依然难掩业委会成立难的整体现状,但如今既然有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有力撑腰,加上各方持续不懈地共同努力,相信业委会一定会一天天、一年年地多起来。
可是,就如凤城十二路旭景崇盛园小区,分明是同一个小区,却分属于行政区和开发区两个不同的管理主体,这就颇有些“一区两制”的味道了。现在赶上热心的居民要成立业委会,“一区两制”就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相关部门也承认这是一个不曾遇到过的新问题,但同时也强调这并非孤例,经开区目前还存在着类似的小区。
开发区因为主要负责经济开发建设,并不像行政区一样具有完整的城市管理职能,再加上开发区和行政区各自社会事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明确、不清晰,使得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两张皮”矛盾日益凸显,这给很多处于行政区和开发区交叉地带的住宅小区带来很多不便。特别是当同一个小区本身被行政区和开发区深度交叉从而形成了“一区两制”,这种情形虽然不多见,却已然实实在在地影响到了所在区域的居民。显然,要成立业委会,必然要直面“一区两制”这个最大的障碍。当然,要破解“一区两制”,肯定不是简单地“二合一”。如何在回迁房与商品房住户两者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从而找到成立业委会的最佳方案,这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和能力。 (相关报道见A03版)
要说起来,法律没有明确赋予开发区管委会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责,一些处于开发区和行政区管理交叉地带的小区街道办又不愿意介入,这容易导致成立业委会筹备工作无法开展,俨然已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了。而在现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时,其实就专门为破解业委会成立难进行的立法调研中发现了这个现实困境,并着意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和改进。
看得出来,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7年元旦实施以来,较之以往,西安业委会成立的数量得到明显增长。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西安市共计备案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1039个。其中2017年新备案778个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虽然,漂亮的数据依然难掩业委会成立难的整体现状,但如今既然有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有力撑腰,加上各方持续不懈地共同努力,相信业委会一定会一天天、一年年地多起来。
可是,就如凤城十二路旭景崇盛园小区,分明是同一个小区,却分属于行政区和开发区两个不同的管理主体,这就颇有些“一区两制”的味道了。现在赶上热心的居民要成立业委会,“一区两制”就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相关部门也承认这是一个不曾遇到过的新问题,但同时也强调这并非孤例,经开区目前还存在着类似的小区。
开发区因为主要负责经济开发建设,并不像行政区一样具有完整的城市管理职能,再加上开发区和行政区各自社会事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不明确、不清晰,使得经济建设和社会事务“两张皮”矛盾日益凸显,这给很多处于行政区和开发区交叉地带的住宅小区带来很多不便。特别是当同一个小区本身被行政区和开发区深度交叉从而形成了“一区两制”,这种情形虽然不多见,却已然实实在在地影响到了所在区域的居民。显然,要成立业委会,必然要直面“一区两制”这个最大的障碍。当然,要破解“一区两制”,肯定不是简单地“二合一”。如何在回迁房与商品房住户两者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从而找到成立业委会的最佳方案,这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智慧和能力。 (相关报道见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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