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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国资61.6亿元入主齐星集团

邹平国资61.6亿元入主齐星集团
2018年07月21日 07:28 中国经营网
原标题:邹平国资61.6亿元入主齐星集团

本报记者 柴刚 滨州 济南 报道

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集团”)“百亿元债务危机”,在持续了近16个月后,接盘方最终落定(2017年7月10日,本报A3版以《齐星债务局中局:托管方请求政府10亿驰援》为题,予以报道)。

6月26日,齐星集团《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邹平县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城建”)出资61.6亿元,清偿前者旗下27家公司的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而这期间,齐星集团此番债务危机曾历经“西王集团托管”“齐星集团自救”等过程。

“大额债务债权人并不认可草案中的普通债权清偿方式。”7月13日,齐星集团债权人刘秀坤等坦言。

多名债权人认为,在上述草案中,邹平当地政府将齐星集团早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债务纠纷,用“一刀切”方式予以处理,引发“案中案”。而在7月16日,邹平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该“草案”,并已送达完毕。

国资61.6亿元“接盘”齐星集团

齐星集团地处山东邹平县。公开资料显示,齐星集团前身为“山东邹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8月,改制为齐星集团,并成为以齐星集团为核心的大型集团企业,业务范围包括热电、铝业、新能源、新材料、建筑房地产、铁路物流等。2017年3月,其被山东当地媒体曝出陷百亿元债务危机。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齐星集团债务危机曾历经“西王集团托管”“齐星集团自救”等,但均没有挽其危局,最终选择“合并重整”。而上述“草案”是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通过。

早在6月13日,西王集团发布公告,西王集团于2018年6月11日收到《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该通知内容显示,经齐星集团管理人提议,邹平县人民法院批准,决定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多名债权人回忆称,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并投票通过了“草案”。

本报记者获得的“草案”显示,邹平县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为本次重整设立的平台公司为重整投资人,为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重整提供61.6亿元偿债资金,全部用于清偿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债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出资人权益将全部调整并无偿让渡给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100%的股权。

“草案”介绍,邹平城建成立于2009年12月,由邹平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设立,是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开发建设投资等。

7月6日,齐星集团原常务副总裁赵强在电话中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他对“草案”及此番重整“不了解”,也“不清楚”。他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上述“草案”对此描述,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在后期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为关联方提供高额连带责任保证等原因陷入债务危机,先后向邹平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17年8月1日至10月12日,邹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各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10月20日,该法院裁定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合并重整,同时指定齐星集团管理人担任其合并重整管理人。

而根据“草案”,重整之后的“齐星集团”将继续打造铝业、热电、新能源、新材料、物流贸易、建筑房地产、旅游餐饮等6大板块。邹平政府一位要求匿名的官员介绍,新齐星集团的产业定位是根据邹平县产业优势、齐星集团优质资产等确定。

而颇受关注的西王集团为齐星集团担保事宜,也在此次“草案”中得到解决。西王集团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2017年,西王集团在托管齐星集团期间,已付出数亿元资金,足以抵消担保资金。他介绍,根据“草案”,债务人的保证人就承担保证责任形成一致行动意见的,按照2018年5月7日的《齐星集团省级金融债委会》会议纪要规定的内容执行。西王集团提供的该纪要显示,齐星各担保人按照担保余额的10%进行代偿,各债权行不再追偿剩余担保责任。

“案中案”

2017年8月1日,齐星集团因债务危机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0月20日,邹平县人民法院裁定其合并重整,同时指定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该集团合并重整管理人。

“不能对普通债权清偿进行‘一刀切’。”刘秀坤称。

他是章丘乾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乾祥贸易”)法人代表。“草案”介绍,齐星集团及旗下27家公司普通债权金额在 20 万元以下(包括本数)的部分予以全额清偿,普通债权金额 2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24.685%的清偿比例予以清偿。刘秀坤称,其公司与齐星集团旗下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星热电”)、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电力”)因煤炭等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涉案2000多万元。他介绍,齐星集团债务危机之前,已对章丘乾祥贸易的欠款越来越多。

2016年6月23日,6月27日,邹平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判决,齐星热电、邹平电力共支付章丘乾祥贸易货款2040多万元。但邹平县人民法院一直没有执行。《齐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审查意见的通知》中,对该笔债权数额亦予以确认。上述判决生效后,迟迟没有得到执行,2017年8月,刘秀坤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递交“申诉书”,实名举报时任邹平县人民法院赵姓副院长等人涉嫌渎职。

来自山东高院的消息,该院收到“申诉书”后,已要求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邹平县人民法院妥善解决,尽快执行。但随着齐星集团进入了破产重整程序,已恢复的执行再次被中止。

7月20日,邹平县人民法院对此回应,该院将对此案当时执行情况展开调查。

“齐星集团20万元及以下债权人,占全部债权人的绝大多数,上述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很容易得以认可、通过。”来自河北的债权人吕俊科称。

他告诉记者,对于普通债权金额 20 万元以上,24.685%的清偿比例,显然有些太低,已向邹平县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多名债权人称,涉及20多家大额债权人,单笔最高金额达5000多万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草案”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显示,截至2018年6月5日,共计2143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281.41亿元。经管理人审查,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普通债权共1975户、金额139.85亿元。另外,债务人账面有记载但未申报的普通债权2.08亿元。

在上述“草案”中,备受关注的齐星集团债务情况,第一次对外进行了披露。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的净资产为负67.45亿元(未计算已申报附条件债务22.45亿元)。多份评估报告显示,齐星集团等27家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审计报告》称,“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编辑:孟庆伟;校对:汪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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