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最近,市交警支队对辖区道路所有测速点、限速值以及标识标牌设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省公安厅八条措施要求,限速值60公里/小时及以下的测速设备停用。目前,除高速公路外,我市共设置了37处测速点。
测速设备设置
考虑多方因素
市交警支队对辖区道路所有测速点、限速值以及标识标牌设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省公安厅八条措施要求,对限速值60公里/小时及以下的测速点停用,并向社会公布了全市37处测速点(除高速公路外)。其中,市交警支队共设置13处,潍城公安分局设置2处、寒亭交警大队设置4处,昌邑市交警大队设置6处、高密市交警大队设置4处、昌乐县交警大队设置1处、滨海交警大队设置4处、高新交警大队设置3处。
现有测速点的设置综合考虑了道路宽度、交通复杂程度、夜间可视距离、历史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等因素,原则上根据测速路段的最高限速,选择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的路段。
据了解,设置测速点,一方面是为了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保证安全驾驶;另一方面又能保证交警部门公开文明执法。
导航存在误导
已要求其修改
“虽然学校、村庄、桥梁、隧道附近会有交通、公路、铁路等相关职能部门设置限速提醒标识,但交警部门均没有设置测速抓拍设备。”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车辆通过部分治安卡口、交通信号灯路口时,一些导航系统都会发出“前方测速抓拍”的提示,给一些驾驶员造成了误导,影响通行体验的情况。交警部门已经与相关导航公司进行沟通,将潍坊市37处测速点以外的测速语音播报予以删除。对于交通、公路等单位在行经村庄、学校、镇区设置限速标识的路段,将建议导航语音播报内容修改为温馨提示类用语,如:“前方经过村庄,请减速慢行”、“前方经过学校,请减速慢行”。
“下一步,我市将取消电子警察监控杆旁的测速箱,统一改为横杆上的探臂式固定测速设备。”该负责人表示,我市的37处测速点,都设置了明显的测速抓拍提示。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50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20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
对其他正在整改的测速点,市交警支队将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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