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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执意让司机驾驶违章车辆回程,交通肇事后两人均获刑

雇主执意让司机驾驶违章车辆回程,交通肇事后两人均获刑
2021年04月17日 16:59 央视

  原标题:雇主执意让司机驾驶违章车辆回程,交通肇事后两人均获刑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货车被追尾

  撞上前车后车灯坏了

  雇主执意返程后修理

  

  因灯光模糊未看到行人

  发生交通事故

  着急上路,车也不修了!

  2019年12月,王飞(化名)驾驶一辆重型货车从安徽省合肥市出发送货。

  途经安徽省淮南市寿县一路口时,被追尾后撞上前车,导致该货车车灯、保险杠等多处损毁,王飞并未维修,继续驾驶该车辆至安徽省阜阳市卸货。

  次日,王飞又到安徽省怀远市接车主杜峰(化名)返回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王飞告知杜峰车辆损坏,他想要先修车再返程。杜峰却不以为意,执意安排王飞驾驶该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路,想返程后再修理……

  出发时已是18时许,天色黑暗,王飞驾驶货车沿G104国道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处,由于车灯损坏,视线不清,没能看到由西向东横过道路行人刘某,待王飞发现行人时,便猛烈地向左打方向盘,但已经来不及了,车辆碾压过刘某的后脑部,致其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王飞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经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飞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经鉴定,刘某符合交通肇事致颅脑损伤死亡。王飞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2020年5月,杜峰在作为证人接受询问时,陈述了自己不顾王飞劝阻,执意要求其驾驶不符合道路安全法规定的车辆上路,致使悲剧发生的事实,并得到王飞供述的印证。

  2020年6月,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对杜峰立案侦查。

  二人均构成犯罪

  公诉机关认为,杜峰明知车辆发生事故损坏仍指使王飞违章驾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二人均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王飞及辩护人、被告人杜峰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峰系肇事机动车辆所有人,在明知车辆发生事故损坏情形下仍指使被告人王飞违章驾驶,被告人王飞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损坏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被告人王飞、杜峰具有自首情节、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对两名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杜峰已和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刑事和解,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被告人王飞自案发至庭审结束,均拒绝赔偿被害人。

  最终,结合该案事实及以上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王飞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杜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本案中杜峰作为肇事车辆所有人,在雇员王飞撞死刘某甲其在民事侵权责任方面肯定要承担责任,而在刑事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机动车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之规定,也必然难逃其责。

  杜峰明知其所有的车辆损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仍指使被告人王飞驾驶该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符合《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故对其行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论是驾驶员还是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都应该将车辆的安全运营作为第一要务,以免悲剧的发生。

  文章来源:公众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

  编辑 |  叶芦婷(实习)

  维护 |   黎意  张子亮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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