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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牙防组丑闻中滑稽的功过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2:18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曹林 卫生部对牙防组的审计和处理虽缺乏足够公信力,但在当下不规范的法治语境中,能有这个结果已不错了。在公众逐渐淡忘这事儿的时候,没想到卫生部内部又冒出“力挺”的论调来,对牙防认证乱象负有监管责任的卫生部疾控局称“牙防组的成绩大于问题”:它倡导设置了每年9月20日的“全国爱牙日”,组织了两次全国口腔流行病学调查;比起牙防组做过的很多事情,违规认证只算是个小问题;成绩第一位,问题第二位,应让牙防组体面地退出。(《京华时报》6月19日) “功过对比”似乎是我们的一种习惯,常有“三七开”“五五开”“功大于过”“功不抵过”之类的定性,这种功过比较的辩证法用在历史人物的评价上是可以的;用在非关法律的事务上也可以———但一旦涉及到违法乱纪,“过”与“功”不在一个层次上时,就不能纠缠在一起进行对比了。过就是过,问题就是问题,违法就是违法,这是法律范畴的问题,与“成绩”显然缺乏“第一第二”的可比性。你可以极力褒扬一个部门的成绩,但要尊重法律原则对它作出的裁决,两者不能混淆起来进行价值排序。 显然,卫生部疾控局称“牙防组成绩大于问题”,即是一种成绩与错误的错位对比,如此混淆正是缺乏法治理性的表现:你可以强调牙防组的成绩,但怎么能拿这所谓成绩为其违规认证违法收费辩护呢? 任何比较都需要统一的标准:两个烧饼,可以量化、比较它们的大小和重量,但一个土豆和一个烧饼,就缺乏如此比较的基础了。同样,站在牙防组立场上看,可以把牙防组的成绩说得天花乱坠,设置了“全国爱牙日”、组织口腔流行病学调查、启蒙了国人的牙防习惯等等;但从公众视角看,也可以把牙防组的问题看得很严重,不仅违规收了企业的钱、违法认证,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市场公平、扰乱了法律秩序、滥用了国家的公信力,这可不是小问题。既然缺乏公认可比的标准,说“成绩第一位问题第二位”有什么依据,又怎能得出“成绩大于问题”的结论? 其次,牙防成绩与违规认证问题毫不相干。显然,牙防组违规认证收费并非为了全国人民的牙齿健康,并非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敛财捞钱,为了个人私益和部门私益。即使有关部门为牙防组喊冤,称其违规认证收费是为全国牙防事业筹集资金,但这种善良的动机和美丽的意图是靠不住的,法治社会只能依据抽象的法律原则对一种行为作出判断,任何靠不住的动机都不能为“违法问题”洗白。 一盆脏水是洗不干净孩子的,再大的成绩也遮蔽不了牙防组违法违规的问题,卫生部真的不懂这个简单道理吗?其所以一再顶着舆论压力咬牙为牙防组辩护,表面看是缺乏“功过二分”的法治理性,实质是牙防组与卫生部有很深的利益关联,牙防组的“体面退出”关系到卫生部的形象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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