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云翔:无名尸频现凸显失踪人口管理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5:54 新京报

    作者:邹云翔(江苏检察官)

  广东公布了“6.15”九江大桥被撞塌事故最新进展,目前已经找到7具浮尸,其中5男2女。3具尸体已排除为事故失踪人员,另外4具则正在处理和确认之中(昨日《新快报》)。

  三具与本事故无关的无名尸体的偶然发现,他们是谁?他们缘何而死?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知道他们也曾为人子、为人父、为人夫,“可怜永定河边骨,尤是春闺梦里人”。这样的悲情促使我们反思,政府提供基础的公共安全服务,应改变过去以办案为导向的治安公共管理模式,建立以安全保障为导向的公共管理模式,从而提供一种更为全面的公共安全服务。

  这样的无名尸的出现,其实体现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失踪人口的管理,存在不少漏洞,二是,一些地方对于无名尸体的管理存在着推诿与漠视的现象。我们知道一个有着基本安全保障的社会,至少应该保障每个人避免成为失踪人,同时即使失踪发生了,也会得到政府积极救助。

  但现实是,我们在失踪人口管理机制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儿童失踪后报到派出所,一般要超过24小时,派出所才会立案。而在交通便捷的今天,24小时可能已经横穿中国南北了,当派出所立案后,事情可能已拖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应该说最近山西砖窑童工案中大量的失踪童工就是明证。而国外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反应,失踪一旦发生,如在美国,其“安珀预警”系统立即启动,

高速公路、街头广告牌、商场等地立即会出现相应的失踪信息,当失踪无奈发生后,孩子们也会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这样积极的预防,就避免了今后类似失踪童工的发生,避免了成为不幸的“无名尸”。

  我国基础的公共安全服务欠缺还表现在,对无名尸的管理混乱。本案并不是孤立的个案,《楚天都市报》2006年9月23日报道了黄河职业捞尸人的情况:一年从黄河里漂下来的人很多。但来他们这儿认领的不足3%,当地警方没有法律依据,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些尸体。很多的无名尸,就这样因为无名而让人无法知道“卿何薄命”,如此可能会刺激更多的无名尸产生。

  这样的情况折射了我国基础公共安全服务的不足,这方面的公共管理模式过于侧重于破案,而放松了对公民某些基本公共安全方面的保护。失踪人口的滞后登记,可能会方便公共管理机关鉴别是否发生了案件,但对于公民安全的保障变得被动。

  我们需要的是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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