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比学:对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期盼与忧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0:38 人民网

    作者:王比学

  山西洪洞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采取了积极措施解救受害人,并正在陆续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透视这起黑砖窑事件,我们不得不追问:为什么一个在眼皮底下存在了4年之久的黑砖窑,最先是由媒体来揭开其黑幕呢?当地的公安和劳动部门都干了啥?

  不妨先看看当地公安部门的“作为”。5月23日上午,媒体记者带着受害人的父母奔赴山西解救儿子,另一个农民工也求这两名家属带走,这两名家属在征求警察意见,希望多解救一个孩子时,当地警察却说:“不是你们的人不要管!”

  在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眼中,只有警察才能把他们救出“苦海”,没想到得到警察这根“救命草”也抓不着。

  作为警察面对受害人不去解救,反而还嫌人管闲事,出面阻挠。这种做法真的是让人没法理解。难怪有网友怀疑,这警察与黑砖窑窑主是同流合污。

  即便当地公安部门是工作失察,那么,当有人报案要求解救时,警察如果能顺藤摸瓜,黑砖窑也不至于存在这么长时间,那些受苦的农民工也许能早点摆脱“魔爪”。

  再来看劳动部门的“作为”。有报道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表示,“我们人手有限,根本就查不过来”。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义务对劳动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包括用工单位的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等进行督察。这是法律赋予劳动监察部门的一项职责。“人手有限”,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执法资源不足的问题。但我们不禁要问:人手再有限,在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难道一个县的砖窑都没法查完吗?显然以“人手有限”作为借口,是站不住脚的。

  更有甚者,在黑砖窑事件中,竟有个别劳动监察人员还参与贩卖农民工,拿走被贩卖的农民工应有的劳动报酬。这说明了个别劳动监察人员从黑砖窑事件中是得到了好处的,这也就回答了他们为什么面对黑砖窑非法用工不去制止的问题。

  纵观这起事件,公安、劳动部门的种种“作为”让人有理由怀疑: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恐怕不仅是不作为的问题,这些人与黑砖窑窑主是不是利益共同体?这种怀疑,我们相信,随着公安部和最高检察院派出的调查组的深入调查,最终将会给出答案。

  目前,一轮解救被拐骗民工、打击黑砖窑主的专项行动目前正在山西全省开展,山西11个市已开始用工大检查,尤其对小煤矿、小砖窑、小工队、小作坊、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不能否定这样的专项行动对于在一段时间内解决黑砖窑的问题是有作用的,但是我们更希望的是职能部门能各尽其责,不要总是等到出了事故才借助专项行动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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