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栓喜: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压力增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16:37 新世纪周刊

  -方栓喜 何冬妮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学院近日在杭州共同举办了“中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高层论坛。来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等单位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现将与会专家的观点综述如下:

  一、当前,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性、迫切性

  1、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压力逐步增大。

  2、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有专家指出,行政控制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已经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体制性障碍。长期以来,我国对资源性产品实行严格的行政管制,资源价格偏低,难以反映稀缺程度。比如,水价仅为国际价格的1/3,

燃油税仅为美国的1/10、欧洲的3%-5%。许多资源性产品的开发生产成本未体现环境成本。这是高耗能、低效率、高污染的生产方式大行其道,粗放性增长方式难以改观的体制根源。

  3、深化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是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要求。有专家认为,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民生问题的焦点。现行的政府管制体制尚未理顺,监管的强化与监管失灵并存。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管制有效性的市场基础

  1、政府管制有效性的前提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专家指出,政府管制的基本原则在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要的前提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而不是让市场在国家

宏观调控下起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2、正确处理政府管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有专家指出,应在国有

垄断行业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管制者的角色不分,是监管失灵的重要原因。

  3、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尤为重要。有专家指出,我国垄断行业在存量改革上,由于行业自身利益的局限,往往缺乏改革的动力。因此,引入民间资本的竞争效果会更好。我国民营经济名义上可以进入法律未禁止的领域,但事实上还存在着“玻璃门”现象。应当尽快采取各种配套改革措施,使发展非公经济的“36条”落到实处。

  三、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质性突破

  1、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实质是政府转型。

  2、改善公共治理结构,强化政府管制机构的独立性。有专家指出,一些政府机构存在集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三项职能或其中两项职能为一体的现象,不利于实现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有专家指出,应当实行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的体制,整合分散的行政职能和机构,实行综合监管。负责行业监管或有监管职能的部委,其监管职能应该独立于宏观调控和制定产业政策的部委以及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在需要政府实施专业监管的领域,形成一套政府监管机构有效监管、行业协会主动自律、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积极参与、传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全社会参与监督的新型治理机制。

  3、健全和完善管制的法律基础,尽快实现依法管制。有专家指出,现代政府管制的一个重要理念是依法管制,即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这一原则是和违法行为法定原则相对应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在政府适度干预下经济走向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性条件。应将政府管理经济的权限,置于法治框架之下,给微观经济主体以稳定的预期。

  4、政府管制体制改革重在破除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有专家指出,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问题。因此,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过程实质上是各利益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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