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凤英:别把数字电视变成民怨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02:09 中国青年报

  邬凤英

  北京的有线电视数字化试点推广工作已在部分小区展开,但很多居民来电反映模转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不便,如模转数后,很多地方台被取消了;机顶盒垄断发售,价格高;央视的高清频道每月收费120元,也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市场报》7月6日)

  将模拟电视改为数字电视的过程,应该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也就是说,无论谁从这种改变当中受益,但不能有人从这一改变当中受到损失,否则就没有改变的必要。运营商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更不能通过垄断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但目前从北京试行的情况看,由模拟电视改为数字电视的过程,却并非如此。

  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就是说,用户是有权选择继续使用模拟电视,拒绝数字电视的。但实际上,广大用户却被迫接受了这种毫无选择的服务以及非常不合理的价格,这无疑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侵犯。

  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电视服务属于“公用事业”范畴,不能在没有举行听证的情况下,由运营商单方面定价。对消费者而言,他们有权知道为什么要花上千元买一个

机顶盒并且每月交上百元的费用。

  有鉴于此,我建议有关方面在制定出确实能够保证用户合法权益的操作办法之前,不要盲目推进这项工作,毕竟,有线电视数字化牵涉千家万户,有很强的公益性,相关部门不应该自说自话,把民心工程搞成民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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