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涵:开放摊贩何必拘泥有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01:37 新京报

    作者:韩涵(北京 媒体从业者)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宣布,可以在社区空地上、不影响环境的地方设立水果、蔬菜等摊点。允许摊贩进驻,由街乡对摊贩资质进行审核,街乡设专人负责清扫(据7月14日《新京报》)。

  “摊贩解禁”是北京的公众、媒体、专家呼吁已久的话题,而今它千呼万唤始成真———虽然目前只限于朝阳一地,但毕竟,城市摊贩解禁的进程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不过,细读新闻之后,我发现,我们暂时还不能为朝阳区的决定而欢欣,因为此次朝阳区解禁摊贩的决策,还留着一条制度的“尾巴”———朝阳区一位08环境办工作人员在解释政策时说,要“杜绝无照摊贩”———这大大降低了此次摊贩解禁的意义和效果。

  在北京,路边摊贩大多为外来人口,他们之所以会选择“非法经营”,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拿到“合法经营”的资格还有不小的难度。按照相关规定,外地人要想办工商执照,必须提供六个额外证明文件,每个证明文件的背后都意味着大量精力、时间和金钱的耗费,并且,即使六证齐全,工商部门批不批执照也是个未知数。就算并不困难能获得执照,但问题在于,外地摊贩往往经营规模很小,一旦“合法经营”,那每月就会交一定的税费,这些钱相对于他们的小本经营来说,是笔很大的负担。

  所以,“有照”门槛的存在,结果必然是,绝大多数摊贩根本没有能力或意愿享受朝阳区的这项政策利好,这项政策最终可能变成只为极少数外地人和本地人服务的,朝阳区所提出的“疏堵结合”的政策初衷很难实现,大量无照摊贩依然将游走于大街小巷,摊贩与管理部门的矛盾与对抗依然存在,摊贩给城市造成的种种负面影响依然很难消除。

  所以,既然是“开放”摊贩,何不做得更彻底些,干嘛非要拘泥于“有照”?此次朝阳区开放的是经营水果和蔬菜的摊贩,朝阳城管部门也称不会造成突出的

食品安全问题,既然如此,一纸执照有多大的意义。如果是因为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服务质量问题,和有照没照没有多少直接关系,这是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以及开展摊贩行业自治方可解决的。

  当然,我并不是一味反对摊贩办照,但是,我觉得这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的激励实现,而非强制。如政府应简化办照的手续,以及政府可以规定,“有照”的摊贩可以获得更大的经营面积、更长的营业时间等,这样一来,不要政府强制,办照的摊贩也许会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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