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干部考察遭窃听最该反思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张贵峰

  6月下旬,陕西三原县联合考察小组进驻该县公安局考察副科级以上的中层干部。考察小组的考察谈话,竟遭到安装在考察点的无线取证系统的窃听,而涉嫌窃听者是刑警大队大队长崔某和政工科科长梁某。 (7月17日《华商报》)对这件看似荒唐的窃听事件,除就事论事地“审查”两位窃听嫌疑人外,当地有关部门还应有更全面深入的反思,比如对干部考察制度本身的反思。换言之,面对遭窃听的考察,考察部门应进一步“考察”干部考察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私自窃听干部考察谈话,当然十分错误乃至荒谬。但反过来看,被考察的干部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甚至不择手段获取考察信息的欲望呢?其中是否折射了时下我们的干部考察制度,在公开、透明方面存在的不足?如果我们承认,信息的公开透明实乃干部考察工作内在的品质之一,而且尽量获取这些信息也是被考察当事人应有的权利的话,显然不难做出肯定回答,这正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2条所阐明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条例第22条还强调:“(干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

  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但毋庸讳言的是,在现实操作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一个重要和关键环节的干部考察制度,在一些地方,实际上是封闭、暧昧乃至神秘的———考察的程序、内容,无论是对直接当事的被考察干部,还是其他一般的干部群众,均没能真正做到充分的公开透明。这样一来的后果就是,一方面,导致干部考察常常流于形式,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出被考察干部的真实情况,使干部的选拔任用仍停留在“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晦暗状况中;另一方面,少数被考察干部为得到一个更有利自己的“考察结论”,博取良好的仕途前程,往往不惜铤而走险、采取各种弄虚作假手段,以影响和干扰考察工作———三原县公安局发生的“考察窃听事件”,显然不过这方面的一个极端案例。

  针对腐败的发生机制,中央党校《学习时报》5月4日的文章曾指出:“权力运行的封闭性和隐蔽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首要条件”,并强调“只要提高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就能使腐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处藏身”。其实,权力运行中的腐败发生机制是这样,权力产生授受过程中的腐败根源何尝不也是如此。那么,相应的,以公开透明祛除封闭隐蔽,也就不仅是权力事后监督的需要,而且也是对权力进行事前规制(选拔任用过程的规制)的必须。

  因此,对陕西三原县的干部考察窃听事件,我以为,比双规、查处窃听当事人,更重要更有意义同时也是更紧迫的应该是,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考察”和反省干部考察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系湖北职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