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酒仙桥危改:一个民主的样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7:55 民主与法制杂志

  -在五千多拆迁户当中,大多数人二三十平方米的栖身之地是用几十年工龄换来的,是一辈子的“积蓄”。公共利益当前,个人利益微不足道?

  -多少年来,一直很少有权利本位的发育空间。2004年,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入宪,2007年通过并将实施的物权法,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权利本位的回归。

  -旧城改造拆迁历来是老大难问题,开发商的逐利性和拆迁户产权的错综复杂性形成利益冲突。矛盾双方交锋时,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政府回归监督者发挥协调性,“民主拆迁”才会名副其实。

  - 本刊记者 侯兆晓

  事件回放:

  目前,北京市最大的危改项目酒仙桥危改工程,牵动着当地居民和众多媒体的目光。

  2007年6月9日晚11时40分,在公证员、观察员、当地居民和大批记者见证下,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公布投票结果:5473户居民中,参加投票3711户,1762票弃权。参与投票居民中,同意《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的2451票,占投票户数66%,占全体户数44.78%;不同意的1228票,占投票户数34%,占全体户数22.44%;其他32票无效。

  本来想通过“票决拆迁”实现“同步拆迁”,避免出现“钉子户”多要补偿的现象,没想到,投票率和赞成率皆不尽如人意,拆迁工作陷入僵局。

  “我们觉得投票是个骗局”

  危房改造也许是大多数酒仙桥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唯一机会,守了一辈子的“财富”即将被夷为平地,自己既没有钱,又面对凡利必争的开发商,尽管双重窘迫,但是对新房的渴望,让人隐隐有种“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伤感。

  三层高的矮楼、衰败不堪的外墙、窄小的窗户、纵横交错的电线、锈得变形的自来水管、楼下土地上杂草丛生,这就是第一眼的酒仙桥危改区。

  孩子们在楼下奔跑,身后的尘土在阳光下格外扎眼。

  老王正在给楼下的茉莉花浇水,1966年仅有4岁的老王就随父亲在这里定居了。这里平静的生活与几天前群情激愤、堵塞交通的对峙场面似乎毫无关联。

  “投票当天,每人发一瓶水和一把雨伞,很多人就去了。”老王脸上始终带着笑容。接受过央视、瑞典、加拿大等国内外媒体记者采访的老王说话从容不迫。

  “我们觉得开发商和街道办事处没有坐下来和我们交流的诚意,不了解我们的具体困难,就让投票是否同意拆迁。只要同意的人数达到一定比例,他们就可以办下拆迁证,拆迁工作就可以进行了。可我们每家每户的具体要求却被忽略,这是本末倒置。”很多人都和老王有同样的想法。

  谈话间,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当地的居民。虽然已经没有了前几天的激愤,话语间还是表现出维权的决心。

  李姓两兄弟已经分家单过,分别住着十几平方米的筒子楼。但是开发商却要给他们一套两居室或者给一套一居室再给一间配房(配房没有厕所厨房)。前者两家无法居住,后者谁也不愿意要。这样强加给居民的方案不在少数。

  “我们不是不同意拆迁,谁不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呀。可是也不能什么都不管不问,给我们唯一的方案,就让我们签字。”这是居民普遍的心声。

  令老王感到不公平的是,他们家的两间房是在一层楼,开发商只给一套两居室,而别人家的两间房在不同的楼层却可以分到两套房子。

  投赞成票的,多数是已经改善住房条件,拿补偿或者回不回迁都无所谓的人。老王有着三十多年的工龄,前17年只拿不到50元的工资,后十几年也不过是几百块,退休后,才拿到1000多元。渴望回迁的老王被邻居们揶揄为:“裤兜比脸面还干净。”

  拆迁完,交不起房屋差价,连现在的蜗居都没有了,老王坚决投了反对票。

  “我对前景比较乐观”

  那些被外界称为“红顶商人”的开发商们“替政府办事,拿点赏银”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尽管酒仙桥危改的开发商负责人一再声称“自己搞的不是商业开发”,那公益性又体现在哪里呢?

  尽管拆迁工作自2004年就已经开始准备,快三年了,被外界称之为别具一格、耳目一新的“票决拆迁”也难遂人愿,但是开发商的一个负责人却表示:“我对前景比较乐观。”

  据资料显示,酒仙桥危改项目可以定义为:酒仙桥地区街道房屋建筑大批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属于苏式筒子楼和平房,墙体、市政设施老化严重。经朝阳区房屋安全鉴定站鉴定,这一地区破旧的三四类房屋占房屋总数的70%以上,而按照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三类房屋应停止使用;四类房屋应整体拆除。

  2003年,这一地区二、四、六、七、十一街坊和十街坊的一部分被批准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涉及居民约5473户、企事业单位18家。规划建筑面积84万余平方米,是北京市一次动迁居民数目最大的危改项目。

  “化危为安、造福百姓”的好项目为什么一拖就是三年?

  “什么叫危房?俄罗斯还有几百年的房子,不也好好地存在着。该地区的房子不过五六十年的时间,重新搞搞装修和维护一样住人,如果打着‘危改’的公益旗号对百姓利益巧取豪夺,老百姓自然不会买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说。

  “工作本来早就应该结束了,就是开发商没有诚意,一户一户地谈,三年的时间也谈完了,也用不着搞华而不实的‘票决拆迁’。”投反对票的居民对开发商的不信任溢于言表。

  老王等5家共用的走廊、厕所、厨房、楼梯间不足六平方米,但是开发商却不给算入公摊面积。

  “一家分得一平方米,五千多家就要分走五千多平方米,按远低于市场价的每平方米一万元计算,开发商就会损失五千多万元。”一位居民分析说。

  尽管与拆迁户矛盾重重,但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前期投入的人力成本、封存的大量资金都让开发商欲罢不能。现在放弃,就好比在水里遛了好长时间的大鱼即将上岸时突然弃钩而去。

  “‘票决拆迁’ 没有法律意义”

  我国宪法和即将实施的物权法都规定,在公共利益面前,个人利益必须做出让步,但是应该给与补偿。何谓公共利益?酒仙桥危房改造是否属于公共利益?

  “重庆钉子户”可谓名利双收、全身而退,有人称其为勇士,也有人说其在公共利益面前亵渎了现行法律的权威。

  广州的“钉子户”潘伟业却没有如此好运,屹立了3年的潘宅被强行拆迁。有人把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比作鸡蛋和石头的较量。

  何谓公共利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主任梁慧星认为:“《物权法》通过后,一个最基本的思想,就是把商业用地排除出去,只有公共利益才可以征用土地,像机场、

高速公路等。公共利益虽然法律上没有下定义,但理论上有定义,就是社会成员都能够直接享受到的利益。开发商所征收的是商业用地,不属于公共利益,征收制度就是要把商业用地排除出去。排除出去怎么办呢?政府会划定一些区域,可以转为建设用地?可以盖房的区域,企业可以向政府申请,取得一个批件,但并不是批给开发商土地,而是指标。开发商得到指标后,比如说是农田,需要自己一户一户地去和土地承包经营者谈判;如果是居民的房子,也需要一户一户去谈。这样就把地方政府滥用征收、损害人民利益的问题解决了。”

  有居民认为,票决拆迁是政府重视民意的体现,是一种进步。也有居民认为,这是开发商转化矛盾的一种阴谋。

  “票决拆迁不过是一种民意调查,没有法律意义,只有事实意义。”何兵说。

  “政府应该站出来”

  当开发商和居民的矛盾浓得化不开的时候,老王和他的邻居们首先想到的是当地政府,他们觉得政府应该站出来协调此事。

  “开发商采用‘票决拆迁’的方式说明政府为自己的行为寻找资源支持,同时也说明政府行为的权威不足。”何兵说。

  “票决拆迁”陷入僵局时,政府声音显得更加重要。多年从事

房地产研究的北京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孔令杰认为,毕竟酒仙桥危改不是单纯的商业开发,其中还牵扯着五千多户居民的公共利益。

  令老王他们担心的是,当地政府和开发商相互推卸责任,这样危改就会变得遥遥无期,他们还要继续过在厕所厨房顶着雨伞的日子。

  “我们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街道办事处的领导长什么样?但愿这次能见到他们给我们办点实事。”老王话语里充满了期盼。

  编后:

  相对于以前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粗暴做法,酒仙桥危改采取“票决拆迁”的方式可谓是一种进步,获得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票决的内容仅仅是“赞同拆还是不拆”,提供唯一一份投票问卷,根本没有涉及具体的拆迁条件,民主的意义大为缩水。

  当地居民无不希望早日拆迁,早日改善居住条件。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开发商根本没有坐下来一户一户去谈判的诚意,想把所有问题干净利落地“一锅烩”,自然会出现问题。

  拆迁问题,不管在程序上如何显得民主,但是在实质问题上不应回避关键问题。必须遵从现有法律法规,必须符合老百姓的切身合法利益,才能达到“和谐拆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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