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贵:讨薪的包工头为何选择服毒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2日01:06 红网

  作者:陈庆贵

  昨日零时30分,河北景县公安局以死亡包工头曹勇的家属将其尸体抬入开发商刘胜利家系“非法侵入个人住宅”为执法依据,出动五六十名民警,将曹勇尸体强行拉走。曹勇的弟弟曹蕾与妹妹曹建军当场服毒。而曹勇的叔叔也随之不见了踪影,到记者截稿时止,仍然下落不明(7月21日《燕赵都市报》)。

  另据中新网7月19日电,17日下午,河北省景县城关镇元小王村村民曹勇(包工头)因景县一

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工程款,多次与该公司交涉,却一直未果。曹勇为了把民工们的工资发了,个人通过贷款、四处借钱、卖粮食等方式筹集资金,当他再向该房产公司要钱时一直没给,他顶不住压力才喝农药自杀的。成人选择自杀如果排除原生心理成因,应当是万念俱灰、彻底绝望的结果。人活着一天要吃饭,出门一日要穿衣,我可以想象本案中的包工头在数度讨薪未果的情况下,面对欠薪给自己和靠跟自己出来混养家活口的民工带来的双重生计艰难和巨大精神压力,是如何的精神崩溃和如何的走投无路气急不留命!

  我注意到,这一消息从网上甫一出来,就有众多网民跟贴评论。有的作理性状,诟病死者不当选择以死讨薪,而应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去理性依法维权。而我要不客气地说,这些发言者委实有点饱汉不知饿汉饥,站着说话腰不疼。现下我们面临的严峻现实是,姑且对包工头普遍维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贫乏忽略不计,即使算他们知晓点子丑寅卯,不在少数者恐怕也无暇缺钱或不愿支付消耗不起甚至得不偿失、让他们望而却步的昂贵时间精力成本。

  就算包工头具有维权意识知识底气和金钱时间精力成本,在当下“官司进了门,双方都找人”“钱能通神”“赢者通吃”的博弈生态下,由于其与

开发商的博弈属于弱势与强势的不对称博弈,面对有政府背景和司法靠山的强势对手,可能大多面临的现实结局要么是“官司打了也白打”要么是“没钱官司——拖”,甚至面临“失火打板子——双晦气”的可怕结局。选择望而却步是弱势方的无奈选择,也是非理性的理性选择。由此,我从包工头讨薪未果服毒身亡中看到的是包工头对依法维权信心的缺失甚至丧失的不详信号。

  我还注意到,网上有激进网民跟贴为包工头讨薪未果服毒身亡扼腕,善意鼓噪什么“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不杀了开发商同归于尽”云云,此论当然不足训不可取。然而,与对理性依法维权缺乏信心形成鲜明反差,时下选择非理性“另类”方式讨薪维权者并不鲜见,攀电杆者有之、爬楼顶者有之、堵大门者有之、栏道路者有之……

  而令人哭笑不得唏嘘不已的是,后者往往能藉其媒体关注和轰动效应,歪打正着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问题,故而一度时期这种维权方式被不少讨薪者效仿却屡试不爽。然而,有利矛就会有坚盾,近年来非理性讨薪方式业已愈益屡试不灵,就象“另类”讨薪方式已不是新闻一样,农民工讨薪被殴打甚至死于非命事件也已不是新闻,非理性讨薪路愈走愈窄几近走到此路不通的田地。讨薪者对非理性维权方式也逐渐丧失信心,这是包工头讨薪未果服毒身亡传递的又一个不详信号。

  欠绩还钱,天经地义,也是法治社会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底线伦理。众所周知,当下中国并不稀缺维权法律和法律完善,而是缺少法律敬畏和法治信心。把包工头讨薪未果服毒身亡个案放大看开去,我要说,如果不拯救和重树包工头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信心,即使有良法为他们护身又有多大用呢?如果一边有良法“达摩克里斯之剑”高悬,一边包工头讨薪未果服毒身亡之类孽事照样发生,受辱蒙羞的就不止是至高无上的法律。然而,如果不拯救和重树开发商、官员等强势人群法律敬畏和法治信心,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信心指数就不可能回升。弱势人群双重信心丧失叠加的结果便等于死亡。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回到本事件,对包工头讨薪未果服毒身亡案,我不仅想知道处理结果,更想知道案发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所以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向公众交代,给死者一个告白,与社会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更重有的是,能让国人藉以个案“解剖麻雀”,从中反思、汲取、记取一些什么。人心都是肉长的,人死不能复生,无论如何不能“不见棺材不掉泪”,甚至“见了棺材不掉泪”!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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