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平:让学生有权选择高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2日09:01 新京报

  作者:杨东平

  只有当学生有权选择高校时,才会出现高校为吸引优秀生源而改善教育服务的竞争。这需要延长录取周期和增加录取的次数,这种全世界高校都可以做到的事情,中国的高校有什么理由说注定就不能实现?

  日前参加“纪念中国恢复高考30年研讨会”,事先我很担心会不会又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还好,主张改革的声音更多。已经30年了,我们不能永远停留在对恢复高考的感激,对高考制度重要性、必要性的讴歌。没有人否认这一点,但是,这一页应该翻过去了。我们必须从这个起点,向前再走一步,哪怕半步。

  我们要回答的是一场渐进的、稳健的、实质性的制度改革是否可能?

  公众认同目前的高考制度是主张不改革的理由之一。需要认真解读不久前中国青年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举行的3.8万个样本的民意调查。的确,有高达95%的受访者对现行高考制度持肯定态度。但是,其中只有17.6%的公众认为目前的高考制度“很好,应当维持”,77.5%的公众认为有缺陷,但仍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应在某些方面加以改进。可见,主流民意的态度是相当理性和具有建设性的:肯定高考,同时支持高考制度改革。

  还有人以不成功的改革论证改革不会成功,例如名存实亡的春季高考。如果我们在制度设计的时候,就把春季高考定位为高职院校的招生,所有一本院校都不参加,其实是人为地置这一改革于死地。如果一视同仁地对待春季与6月份的高考,高考多次化的改革难道就注定行不通吗?另一个实例是高考社会化的改革。通过高考报名和录取的社会化,改变用高考升学率来评价高中,是非常有效的办法。尽管高中学校仍然可以曲折地了解到本校毕业生的去向,但主管部门却不能用升学率精确地为每一所高中排名了,从而解放了中学和高中老师。这一改革1998年前后在北京地区曾有效地实行过,深受高中学校和老师的欢迎,后来由于人为的原因而中止。显然,没有理由认为这一改革天然不合理、注定要失败。

  还有人以条件不具备为由,不是去改革有缺陷的制度,而是用更差的制度为它配套。最近为人诟病的

北京大学研究生保送率过半,就是显例。现行研究生考试的“应试化”,难以区分、选拔有研究潜质的学生,例如英语、政治考试拦住了许多有能力者;但保送率过高显然有违公平。问题在于北京大学为什么不能率先改革研究生考试制度,使之变得较为合理,却用扩大保送的办法,使这一制度越来越坏?显然,我们是可以有不同选择的。

  正确的思路是用改革的措施为改革配套,用改革促进改革。例如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在现行封闭的、缺乏社会监督的录取制度下,简单的放权无疑会造成更多的招生腐败,这正是公众不看好这一改革的原因。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来推进这一改革,通过更大程度的信息公开,通过建立公众、媒体、家长、教师代表组成的“陪审团”全程参与录取过程,保障公平和消除腐败,同时保障和扩大了高校的自主权,这不是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吗?

  高考制度改革有三个非常重要的价值,除了向地方赋权,向高校赋权,还有很重要的一项是向学生赋权。必须恢复学生对高校的选择权。具体的方案是同一批次高校同步录取学生,则一个学生可以同时接到几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从而将高校对学生的单向选择,变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只有当学生有权选择高校时,才会出现高校为吸引优秀生源而改善教育服务的竞争。这需要延长录取周期和增加录取的次数,将现在的一次性录取改为2至3次。这种全世界高校都可以做到的事情,中国的高校有什么理由说注定就不能实现?

  在制度变革的问题上,必须破除那种“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惰性思维和无所作为、不作为的懒政行为。制度既然是人为设计的,也都是可以与时俱进加以创新和改变的。当前,全国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已经在55%以上,大城市在70%以上,高等教育供求关系已经相当宽松,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有条件追求好的教育,理想的教育。关键是我们必须确定清晰的目标模式,必须有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我们五年、十年、十五年要达到的目标。否则,十年、十五年之后,我们和今天一样,还在感激和讴歌,还在“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才是真正的悲哀。

  作者系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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