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国家卫生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7:58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洛阳市从今年初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创卫运动”,随之各种怪象层出不穷:打死一只苍蝇奖励5毛钱;粮油店关门;西瓜必须放在车上卖;街头巷尾的便民早点消失;20万人上街捡烟头;环卫工人被迫超负荷工作……

  爱国卫生工作,初衷一定是要造福公众,而且这些年也的确促进了一些城市卫生状况的改变,然而,洛阳的“创卫”实践却扭曲了这一宗旨,将其变成了一个扰民、劳民的面子工程,政府滥用行政权力,随意干预社会生活,引起了市民的不满。这样的结果让人不得不反思,“国家卫生城市”的评选标准和考核方式是否还存在不合理之处。

  应该说,现有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总体上是个非常严格、细致、科学的评价制度,但其中,有些内容在现实条件下也值得商榷,正所谓“规则决定行为”,正是一些不合情理的规定,成为“创卫”乱象的制度诱因。

  例如,洛阳市的“创卫”中,某医院给每个职工发了本知识手册,要“天天考,天天问”。比如“八不准”和“四害”都是什么?医生还要到病房里去考病人。医院如此做是为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两个要求。

  再如,便民早点消失,菜市场、小吃店关门也不是偶然的,因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杜绝“占道经营”以及“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该“标准”对市容的要求详细而繁多。

  还如,环卫工作者劳动量增加、劳动时间延长,是因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当人员不足时,超时加班当然成了必然。

  作为一个卫生标准,严格当然没错,但也要经得起“以人为本”理念的考量。以人为本,就是要尽可能地体恤民生、关怀弱势。医生忙着治病救人,病人住院要安心静养,实在没必要让他们去死记硬背一些卫生知识。一个城市没有占道经营固然很理想,但市民要就业、要吃饭,孰轻孰重,应该谨慎权衡。还有,城市的环境卫生值得关心,但环卫人员的权益同样需要保障。

  “创卫”说到底是为了造福城市的每一个市民,不是为了面子工程,也不是树立某些官员个人的政绩。十多年前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考核方式因为当时条件所限,有苛刻之规定尚可理解,但当“以人为本”理念开始进入城市管理的细枝末节后,有必要对这个标准进行审视,对一些确实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改革。

  此外,一个城市的爱国卫生工作效果如何,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当地民众,他们的感受、评价应该是最有分量的。但国家卫生城市评选似乎更多依靠的是专家、上级的考察,以及纸面上的数字。但是,这种考察再客观,都不过是片面的印象;纸面上的数字繁多庞杂,也难以去一一查证核实,这就给造假者留下了太多操作空间。

  因此,诸如洛阳的“创卫”乱象固然需要批判,但改革国家卫生城市评选机制更有必要。为了制定一套更人本、更严格而又适当的标准,使“创卫”脱离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增进公众的福祉,有必要就该标准开展一次民意征询。此外,在国家卫生城市评选中,应建立一个由当地民众有效参与、表达的机制,使得民意成为是否当选的重要依据,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改变官员的“唯上”心态,让他们明白,不脚踏实地为民造福,只做花架子,到头来将是一场徒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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