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谁制造了史上最牛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04:27 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王攀

  重庆万州区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没有办理拆房手续,二没有与被拆迁单位达成安置协议,三没有取得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图的“三无”情况下,强行拆迁万州区旅游局大楼,其负责人多次声称“先拆房再谈补偿”。(详见今日本报A16版)

  开发商太岁头上动土,强行拆迁拆到政府部门大楼上,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人们揣测开发商背后一定有什么权势人物为之撑腰。然而,在笔者看来,即便有权势人物撑腰,也是政府推卸责任才造成“史上最牛开发商”。

  面对野蛮拆迁、非法拆迁,人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谴责

开发商的野蛮,却从不考虑另一个问题:为何开发商是拆迁主体呢?如果拆迁主体不是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又何来强行拆迁、野蛮拆迁,甚至是非法拆迁?

  土地属于国有,由政府来支配。开发商取得某一块地的开发权,是向政府缴纳各种费用后才得到的。被拆迁方是先从政府手中得到土地使用权的;现在,政府又把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卖给第三人——开发商。作为政府,理应先和被拆迁方解除土地合约关系,然后才可以把这块土地使用权重新卖给开发商。

  但现实中,政府把本属于自己的拆迁任务交给了开发商,由开发商代替政府进行拆迁。政府之所以不愿直接与被拆迁方打交道,主要是怕麻烦,因为就补偿标准和办法会出现扯皮,处理不好还会引起不稳定。于是,为了回避这棘手的事情,政府就把拆迁交给开发商。政府毕竟是人民的政府,面对被拆迁方,它会保持最大的克制来处理拆迁问题;但作为开发商,一旦与被拆迁方谈不妥,就可能强行拆迁、野蛮拆迁,甚至非法拆迁。

  重庆万州区博达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所以强行拆迁万州区旅游局大楼,根子上的原因,就是政府让渡了拆迁权给开发商。试想,如果政府先把这块土地的拆迁问题处理完毕,然后再将这块地的使用权卖给开发商,还会出现这样的强行拆迁、非法拆迁吗?

  政府主导拆迁,不仅是程序合法——不能在和对方没有履行完或者妥善解决合约的情况下,就直接将土地使用权再卖给第三方,同时,也是避免开发商野蛮拆迁、非法拆迁的关键。因此,如果说重庆万州区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史上最牛的开发商”,那么,政府推卸责任、转嫁矛盾才是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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