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强拆政府大楼比强拆民宅更严重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08:35 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潘洪其

  据报道,在楼内尚有五家单位办公的情况下,一家开发商对重庆万州区旅游局的一座办公楼强行拆除,楼顶被砸出数个大窟窿,顶楼的办公室被雨水浸泡,室内一片狼藉。重庆万州区政府证实,此次拆迁为非法拆迁,已被紧急叫停。(详见本报A14版)

  在没有办理拆房手续、没有与被拆迁单位达成安置协议、没有取得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图的“三无”条件下,这家开发商悍然对旅游局大楼实施强拆,其态度之强硬、手法之勇猛,与常见的开发商强拆民宅并无二致,尽管造成的影响要比强拆民宅更大,但我觉得,其性质却未必比强拆民宅更严重。

  

开发商既敢强拆民宅,当然也敢强拆政府大楼,如果放任其无限扩张,那么不但可能侵害普通百姓的权利,而且也可能侵害政府的权力(权威)与利益。重庆万州区的这起开发商强拆政府大楼事件,至少让政府见识了开发商资本意志的狂悖,并让他们像普通老百姓那样,真切地体会了一回被强拆的滋味。

  这家开发商口口声声说“先拆房再谈补偿”,初听觉得荒谬无比,但仔细一想,这个颠倒了基本情理和法理关系的逻辑,不正是这些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主导、开发商实施的

房地产开发的真实情形吗?某些地方动用行政和司法权力为开发商“保驾护航”,全力支持开发商先强拆民宅、再和被拆迁户谈补偿,现在,开发商把这个“宝贵经验”用在政府身上,后者怎么就不适应了呢?当然这里只是泛指,并不是说万州区旅游局曾支持过开发商强拆民宅。

  北京著名地产大亨潘石屹说得好:“处理拆迁纠纷很简单,就是你拆迁之前要问问拆迁户愿意拆迁不,如果愿意拆迁,我们坐下来谈价格。如果拆迁户不愿意,我们就到别的地方去开发。但长期以来的管理程序正好颠倒了——先立项、规划、审批,最后一个环节才是拆迁,所以如果有人不愿意拆迁,就被认为是钉子户,破坏

城市建设,矛盾激化……”该地产大亨这番话很值得政府反思。

  总之,老百姓如果不能避免被强制拆迁,政府未必就能幸免;政府要保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请先保护好普通老百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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