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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电老虎斗水龙王 市民遭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08:57 信息时报
作者:李斌 古诗常道“金风玉露一相逢, 便胜却人间无数。”而龙虎风云际会之时是一番什么样的景象,并无定论。不过“供电公司与供水公司起纠纷致郑州大面积停水”(《河南商报》8月1日)的新闻,倒是展示了“龙虎会”的一种可能结果——一个是水龙王,一个是电老虎,都是了不得的垄断部门,一番互别苗头的意气之争之下,倒霉的却是普通市民。 说起来,这件事和前些天中航油河北分公司拒绝为欠款的鹰联航空飞机加油、导致数百名乘客被迫滞留机场20小时的事件可谓异曲同工,都是垄断企业“绑架”市民生活的例证,不同的是此次事件更恶劣,影响更大。 据悉,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虽不是国有独资公司,更非行政单位,但所依托的是水龙王——市自来水总公司,自然不免会沾染一点阿爷的矜持和傲气。只是倚仗自身是公用供水用电的特殊性质,就能把市民绑在自己的战车上,以公共利益做挡箭牌,挑战供电公司的利益底线?未免太不靠谱。 没错,据报道显示,整个事件中供电公司的做法似乎是程序完备手续齐全的:有与供水公司的沟通——已经下发了违章用电通知书,并提前将停电通知书送达;也有与市里的请示——“已经向郑州市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汇报了相关情况。”不管是根据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还是根据该行业的《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违章用电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只是即使沟通协商、向上反映无效,采取强制措施停止供电也不应该是最紧迫的必然选择,不是还有其他行政执法手段可用吗?虽然交锋的双方是垄断行业,但其争拗,终究只是一起普通的企业经济纠纷,供电公司还可以诉诸法院,索取合理赔偿,何必悍然使用这种明显“防卫过当”的方式? 据笔者翻查,去年3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向社会公布了国内首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而在公司的网页上,社会责任也作为一个专题与公司发展目标、基本价值观等同列,可见其重视程度。但在美国《财富》杂志去年年底推出的“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中,国家电网公司居然在上榜的中国企业里位居倒数第一。再以此次事件观之,这份报告书不好说是一纸空文,但至少有纸上谈兵之嫌。 当然当地政府在得到供电公司报告后没有给予重视并及时加以协调,而是作壁上观任由他们斗气,也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成因之一。至少当地公用事业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是脱不了干系的。 假如还原当时双方的心路历程,笔者以为该是这样的:供水公司——“你要是负得起影响广大市民生活的责任,你就停电!看你敢下手!”供电公司——“要停电也是你的责任!我有理我怎不敢停了?闹出乱子来也是你的事!”两方都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最坏后果,就是看谁下得了手。依法维权费时费力成本高昂,哪有停电来得直接?老虎不发威,以为是病猫? 于是乎,一块热气腾腾的三文治新鲜出炉了——第三方的老百姓,在一旁只能“干”看着,无奈地成了受害者,能做的就是狂拨当地自来水总公司的供水热线进行投诉。他们能聊以自慰的是至少有三件事情没有发生:其一,如果在双方纠纷而导致停水的过程中,停水区域正好有祝融来凑热闹,却无法取水救火,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任谁来担?二是暂时还没见供水公司搬出《供水管理条例》还以颜色,找出供电公司的一点毛病就停了他们的水,继续探讨“谁是江湖垄断大佬”这个很有哲学思辩意义的命题。而不管是电大还是水大,老百姓对这两单位只有头大。三是此种斗争经验还没有传播到其他公共事业领域,试想,如果是医院和供电部门就电费问题发生矛盾,会不会就要拿病人的生命做赌注了? 随着供电的恢复,这次“轰天龙虎会”会很快过去,但事件留给我们的警示和教训,笔者以为却需要好好咀嚼与反思。“轰天龙虎会”看似部门利益之争,实际上暴露了公用事业单位运营管理制度的漏洞。电力、供水、供热等公共服务性行业如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等老话题,应该再一次摆到桌面上来。在既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又不能接受有效社会监督的现行情况下,其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要严格按法律方式而非行政手段去加以解决。回到新闻中,供水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供水,而且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却没有履行通知用户的义务,算不算违约、是否该给予用户赔偿?这个质疑是对所有公共事业垄断行业的警示——对公民权益决不能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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