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哪个机构需要公民出示未死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09:07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黎明

  7月的广州赤日炎炎,身患高血压和糖尿病的75岁的黄少英老太,急火火奔走于五个政府职能部门之间。黄少英自1979年退休后一直能按时领到社保费。今年7月,她从银行卡上发现账户上没了社保金划拨。到医院看病用医保卡交费时,医院告诉她医保卡内没有钱了(详见今日A9版报道)。

  像这样突然失去养老和医疗保障,对一位独居老人来说,当然是件天大的事,谁遇到这种事都会竭尽全力去解决。碰上这样的“奇遇”,一般人的估计是有关部门认定这位服务对象已经死亡了,故而在发放费用的名单中删除并执行停发程序。果然,黄老太找到医保机构那里后,被告知需要到街道开出“未死亡证明”。

  面对面提出“证明你没死”的要求,对人格尊严的伤害很深,同时也标出了有关公职人员国家机构的“人性化程度”;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不觉得有丝毫不妥,更昭示了如此机构尚存人文和人性究竟几何。

  黄少英屈尊顺从这样的来自公权方面的要求,其后又被五个职能机构踢来踢去,陷入了不人道的“扯皮”。开出“未死证明”去越秀区社保中心;排队两小时后,被告知去海珠中社保中心;再被告知要到建设五马路退管办;到了退管办,被打发出门了事……

  官方机构“扯皮”,无伤机构自身;他们扯的,都是纳税人的皮。黄少英遭遇的粗暴待遇,真实地反映了“被服务”的“非特殊人士”的无助境地。

  许多人会由此事联系到“尊老爱幼美德”,其实,热衷于道德倡扬并不能造就人性化的管理与服务。我们常听见“尊老爱幼是中华传统”的喊声,好像别的地方不懂尊老爱幼似的,然而事实是:许多地方通过权力制约机制,在法治环境中将尊老爱幼规则落实到了日常生活之中,尤其是公权系统中——他们因注重制度建设而将“美德”变成了不必倡扬褒奖的常态,而我们却处在了“把常态当美德”的落后状态中。此事涉及的职能部门,平时比一般百姓接受了更多的政治、道德教育,但人性和人文含量之低几达“心死”境界,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媒体的监督是必要的。随着媒体介入,黄少英的简单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从记者对事件原因的调查来看,让任何一个单位承认错在己方都很难。这又不难理解:出现于公权机构的诸多麻木、荒唐、扯皮、不道德的事件和现象,正是因为存在一个“不认错”和“错了白错”的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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