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邓学志:高考复读班规范比禁止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14:33 东南早报
作者:邓学志 昨日,落实中职国家资助政策及2007年招生任务中部片区座谈会在湖北召开,教育部部长周济要求,明年起,全国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禁止办复读班,招收高三复读生。周济说,公办高中办复读班,是利用国家资源收费,不利于教育公平。(《重庆晨报》8月5日报道) 近年来,虽然高校不断扩招,但仍然有很多学子被挡在大学校门之外。还有我们不得不面临的现实是,在社会就业的现实门槛前,由于不上牌子响的大学,就业机会就会十分微弱,常常是毕业即失业,很多在提高高考成绩方面尚有潜力的、在一本录取中被撞下来的考生,也不得不选择再一次冲击名牌大学的校门。如果说现行的以分数决胜负的高考体制体现了教育公平,那么,教育体制也应该保证学子们选择上二本、三本还是复读的权利。而保障学子们的这种选择的权利,绝对不应该仅仅是民办学校的事,更应该是公办学校的职责。 我以为,对公办高中的高考复读班,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规范”,而非“禁止”。 所谓“规范”,其一,要将复读列入普通高中的教育计划,依规而行,既然社会上有如此旺盛的需求,我们又要保障他们选择的权利,有个“高四”,又有何不可?况且,不管承不承认,事实上它已经存在;其二,要对复读班的收费和教育方式定“规”立“矩”,不能让公办高中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进而损害复读生的合法权益。 还有,我们必须要厘清的观念是,保障教育公平,并非只是保障应届高中生的教育公平,而是要保障社会成员的教育公平。因此,我们不但要对公办高中的复读班进行“规范”,也要对民办高中的复读班进行“规范”。须知,应届毕业生是教育公平要保障的学子,复读生也是教育公平要保障的学子。如果要论教育公平,那么,这种公平至少在高考前应该同等对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