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清波:余秋雨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论一戳就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12:33 中国网

  作者:邓清波

  文化名人余秋雨先生日前提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写出了爱情和婚姻的脱离状态,宝黛如果结婚了,读者会很难过。他还抛出了“爱和性和婚姻这三者不是完全合一”的观点,“宝黛结婚了,我们多么的难过。但他们不能在一起,我们同样是多么的难过。人类进退两难,这部小说就走向伟大了”,他借此总结道:“《红楼梦》的伟大就是让我们看到了爱和婚姻的一种脱离状态,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扬子晚报》8月15日报道)

  余秋雨先生这种观点是荒谬的、陈旧的、不负责任的。

  说他荒谬,是因为他的这种论调“一戳就破”。笔者也是《红楼梦》的忠实读者,起码有二十年以上的“读龄”,但笔者就认为,宝黛应该结婚,那才是最美好最值得祝福的事情。可见,作为读者,笔者并不会为宝黛结婚难过,因此,余秋雨先生的相关论调带有很大的臆测成分,以自己的观感来推断所有读者的观感,然而“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余先生不是宝黛,又怎么能断定他们结婚不会幸福?

  如果说笔者个人的观感还不能证明余先生相关论点的谬误,那么,可以回到《红楼梦》的文本和现实生活中来再探讨。

  余秋雨称:“贾宝玉对每个女孩子都有兴趣,只不过对林黛玉更深情一些。如果他们真的结婚的话,每天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他再也不是贾宝玉,她也再不是林黛玉,诗意已经从他们两人当中消失了。”然而,在《红楼梦》中,宝玉和黛玉互相欣赏,相互关怀,情趣相投,志同道合,心灵相通。宝玉对于黛玉绝对不是“更深情一些”,而是忠贞不二,否则就难以解释他为了黛玉可以砸被视为他命根子的玉,难以解释他坚决不愿意与宝钗结合,难以解释他和黛玉之间的海誓山盟。宝黛之间真诚忠贞的爱情,为两人将来的婚姻生活提供了深厚的情感基础。诚然,林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余秋雨先生还说她“每天都非常嫉妒”,因此不能够成为一个“贤妻良母”云云。

    但实质上,黛玉的这些“症状”,这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她寄人篱下、与宝玉不能结合所导致的,一旦她(他)们两人能顺利走进婚姻店堂,爱情获得人们认可有了外在的保障,她还会这样多愁善感吗?她的健康会不会有所改善?她还有必要去嫉妒别人吗?事实上,林黛玉不仅会写诗,其心思敏捷,聪明才智并不亚于王熙凤、薛宝钗、贾探春,真要成为了贾府少奶奶,未必就不称职。爱情和婚姻的真正幸福,原本在于当事人自己去体会,与世俗外在的评价无关,但是,即使按照余秋雨先生所谓“贤妻良母”的观点,也不能断定黛玉就一定不胜任做贾宝玉的妻子,他(她)们的婚姻一定会成为他(她)们爱情的坟墓。

  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看,因为爱情而结合而白头偕老,乃至“先结婚后恋爱”而成功的例子,都数不胜数,“爱情是婚姻的坟墓”又从何谈起?从根本上来讲,所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观点,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堪称是陈词滥调。在过去,由于许多婚姻是包办婚姻、卖办婚姻,以及法律和社会对于婚姻的要求本身还过于严苛,如那时候离婚往往难以得到亲人和社会的理解、法律程序上也比较烦琐等等,因此,婚姻有时候确实扮演了扼杀爱情的角色,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还有一定道理。那么,到了今天,离婚和结婚一样自由,婚姻已经很难对人们基于爱情的选择构成重大障碍,人们如果不相爱了,完全可以离婚,这就很难再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了。事实上,有些曾经“相爱”的人走进婚姻之后反而变成陌路甚至翻脸成仇,导致“爱情”死亡,这绝非是婚姻的过错,而是因为他(她)们的“爱情”本身不够牢固,经不起考验,与宝玉和黛玉的心心相通的爱情未必能比。婚姻作为风俗和法律对于男女基于爱情而结合的一种确认,正是对爱情的肯定和保障,而绝非是爱情的坟墓。

  小说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更何况时代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余秋雨先生以今天现实的世俗眼光去看待《红楼梦》中的宝黛之恋,又以小说中的宝黛之恋来得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现实的结论,既不符合逻辑,本身也根本没有经过严肃的推理。余先生有发表的权利,但作为一个文化名人,在公共场合如此随意地发表观点,窃以为也是不负责任的,很容易误导某些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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