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思豫:垃圾短信的利益链为何铲不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10: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垃圾短信越来越泛滥,不是因为有关部门没采取行动,恰恰是由于采取行动的部门太多了。因为这种多头管理,导致了较高的扯皮成本,不但治理结果乏善可陈,运营商、SP反倒把这些行动当作一次品牌推广活动。

  ——常思豫(媒体评论员)

  与房地产市场上的裙带主义、寻租盛行一样,垃圾短信利益链屡铲不断的原因,在于运营商、SP、商家之间形成了一个坚固的利益同盟,在相关法律法规匮乏的前提下,大张旗鼓地侵蚀消费者的利益和隐私。

  去年有调查显示,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8.29条,占当年短信总数的46%。如此大的比例着实令人惊愕,而更令人惊愕的是,不少用户的投诉、律师状告电信运营商等案件,到最后要么大事化小,要么不了了之。

  显然,造成这种情形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话语权的不对称。所以如今不少手机用户收到垃圾短信后,只能一声叹息,自行删掉。然而垃圾短信就像是一颗毒瘤,你越纵容,它越猖獗。

  有必要提及的是,相关部门一直在进行整治活动,比如去年11月

信息产业部发起成立“中国绿色手机文化联盟”,称将对垃圾短信进行集中治理……类似的行动还有很多,但这些行动要么是有近乎无,要么是雷声大、雨点小,比如几次的SP“整顿风暴”,一些知名的SP也在通报之列,但处理结果要么“从简”,要么我们根本无法从公开渠道得知。

  看看其他国家对短信的严厉整治吧。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倡到“拒听推销电话登记处”为手机注册,注册后如果还有人打你的手机搞推销或是发垃圾信息,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对之处以几百甚至1万美元的罚款,这一招非常管用,一方面在于够狠,另一方面在于它起到了一种威慑作用。德国和韩国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底规定,向用户推销服务的短信、电话或邮件等需征得用户同意,21时至次日8时发送的广告需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发送色情等垃圾信息,将追究刑事责任并分别处以最高5万欧元、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

  可以看出,欧美和韩国等国家热衷于从细节对垃圾信息进行严厉打击,而且发现一起发布一起、打击一起。而我国对垃圾信息的治理,一是热衷于浩大的联盟行动,二是热一阵冷一阵,治理活动俨然打起游击战。这无疑是值得我们深刻反省的。

  事实上,垃圾短信越来越泛滥,不是因为有关部门没采取行动,恰恰是由于采取行动的部门太多了,由于垃圾短信涉及到文化、公安、信产、工商等多个部门,所以每每有媒体报道一些恶性事件,总有许多部门迅速表态,大有与垃圾短信决战到底的信心。然而就是因为这种多头管理,导致了较高的扯皮成本,不但治理结果乏善可陈,不少时候,运营商、SP反倒把这些行动当作一次品牌推广活动,垃圾短信治理于是有名无实。

  如何铲除垃圾短信的利益链?现在我们讨论较多的有手机实名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等。这些法律武器看起来挺锋利,但它的时间成本不菲。所以治理垃圾短信问题,更需要关注眼前的利益态势。既然没有垃圾短信的大同世界离我们还很遥远,那么现在非常有必要来几起杀鸡儆猴,清清爽爽地替公众解几次恨,也好为以后的治理与整顿,做个样板戏。

  还需提及的一点是,垃圾短信的不良影响还在于“劣币驱逐良币”,换句话说,短信广告如果引导得好,不但商机无限,手机用户受益商家也将受益。但由于现在良莠不齐的信息满天飞,导致一些规范的商家或是营销模式被误读,给人“凡广告必垃圾”的印象,这种现象亟待关注。

  正如希冀

房价泡沫能迅速破灭只是一厢情愿一样,希望垃圾短信能迅速遁形也只是镜花水月。但是,相关部门有必要、有义务朝着铲除垃圾短信利益链的方向做些实事,一条短信看着事小,实际关系着全民的利益与隐私,这绝不是小题大做。当然,普通手机用户也需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上网站注册一个ID留手机号,到中介租个房子也留手机号,将来频频收到一些烦人的广告或垃圾信息,自己的责任至少也有三成吧。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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