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退役运动员就业 光靠立法难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8:48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王毅

  据《法制日报》昨日报道:今年7月,广州市人大代表李晓峰建议建立退役运动员创业基金,放宽限制,畅通运动员进高校的渠道,力求从立法层面上解决运动员再就业难问题。广州市体育局日前答复表示,有关部门已经起草《广州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力争纳入本届人大地方性法规立项计划。

  从邹春兰当搓澡工,到艾冬梅因生活无着打官司,再到柔道奥运冠军高凤莲要拍卖奥运金牌换取生活费……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告诉我们,随着体育生涯的结束,相当一部分运动员顿时陷入到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窘困境地。

  考虑到运动员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依笔者看来,完全是地方政府出于善意的关怀。而针对特殊人群制定的特殊政策,就政策的出发点而言,自然是好的。但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员退役之后的就业问题,不能习惯于政府大包大揽的模式。

  因为,一是当下我国竞技体育培养出的运动员,完全是非常单一的,这意味着运动员除了自己的专业之外,其他的知识几乎是一窍不通,就业技能也基本不掌握,要让他们一下子从竞技体育的角色回归到真正的社会角色之中,自然是难以适应的。二是以立法的形式保障运动员的就业问题,恐有行业歧视之嫌。当下我国的就业就是一大难题,就连正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部分找不到工作或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更不用说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群,还属于无业可就的状态。从失业的角度看,再著名的运动员与普通人也没有任何不同,单为运动员立法,即使是好意,也显得非常唐突。往小了说,这种政策是特殊照顾,往大了说,则是人群歧视。

  笔者以为,与其立法保障运动员的就业安置,让其去做可能是力有不逮的工作,倒不如在运动员职业辉煌的时期,便注重对其进行文化知识、科学知识的教育,同时通过培训的方式,使其多掌握几种生存技能,以使其在离开体育圈子再行择业时,能有足够的资本与能力去胜任自己的工作。如果做到了这点,运动员的就业难自然不会是群体性问题,而只能是个体性问题。

  有关方面应该看到,立法虽然充满了行政善意,但立法不是万能的。如果不从根子上解决运动员知识贫乏、社会

竞争力不足、适应能力差的根源性问题,单指望行政办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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