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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尘:城市光污染 火树银花难成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8: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黄尘 众所周知,阳光是能量之源,彩虹为美景之最。可见,“光”不仅必须,而且讨人喜欢。但事物皆有两面性,“光”也未能例外。据10月9日《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滨江西路某楼盘的准业主陈先生就被隔壁楼顶闪烁发光的巨型广告牌所“扰”。类似的例子早已屡见不鲜,早在1996年,上海就出现了第一起因城市建筑物玻璃幕墙折射引起光污染的投诉。 本来,“火树银花红烂漫,流光异彩不夜天”说的是都市夜晚的繁华,可谁曾想到,承载繁华和生机的光竟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有人就仿照噪音污染称其为“噪光污染”。根据美国一份调查显示,夜晚华灯造成的光污染已使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无法目睹银河的丰姿。 可能窗外探照灯的闪烁亮光令你彻夜难眠,也许路边电焊的强光会刺痛你的双眼……如今,光污染已经成为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之后的第五大污染。不仅是玻璃幕墙、霓虹灯、广告灯这些室外污染光源,室内光源也是光污染的“肇事者”。比如关了灯看电视就会因明显的亮度落差而造成光污染。一份统计也显示,北京90%以上的家庭存在室内光污染现象。 光污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还会影响环境,过度的城市夜景照明甚至已经危害到了正常的天文观测。就拿近视来说,有卫生专家认为,我国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预防和治疗近视,成效却不大,原因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光污染,而非用眼习惯。 对于“光污染”,国外早就有所反应。美国就专门成立了国际黑暗夜空协会,专门与光污染作斗争;德国甚至对路灯照明的亮度作了限制规定,以减少光污染的危害;新加坡立法规定建筑外墙面积的90%必须使用环保材料。但是,在欧美一些国家早于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限制建筑物使用玻璃幕墙的情况下,玻璃幕墙却正在我国作为一种时髦装饰被大量使用,城市的光污染源日益增加。 遗憾的是,我国在光污染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虽然上海在2004年实施的《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被誉为我国首部限制光污染的地方性标准,但这部《规范》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也缺乏相应的处罚权,相关部门责任也不明确。 好在有些苗头让人依稀窥得些许希望。过去两年中,北京、上海等城市已把一些玻璃幕墙工程否定,防止产生新的光污染。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惠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细花也呼吁,要尽快制订《光污染法》,将光污染纳入民事、刑事诉讼范围以及环保规划中。 除法律途径之外,技术革新也不失为解决光污染的有效手段。比如有人提出“生态颜色”的理念,甚至包括衣服的颜色;一些图书开始采用黄底色纸张印刷,视觉效果要比白色舒服;室内装修墙壁粉刷时也逐渐使用浅色来代替刺眼的白色。再比如前段时间广州城市色彩拟定为黄灰色,引发市民热议。其实,此举也未尝不是为了减少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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