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聂树斌案能唤起对生命的敬畏吗

2007年11月09日12:24  信息时报

  作者:王伟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轰动全国的“聂树斌案”有了进展。“最高法将聂树斌案列为重案之重进行再审审查”(《南方周末》11月8日)的报道说,最高法院已将聂案列为“重案之重”,调派专门人员进行全案再审审查。

  聂树斌,一个十多年前以强奸杀人罪名被执行枪决的“罪犯”,如果不是突然因两年前另一个罪犯王书金的主动认罪并为之伸冤,恐怕就要成为千古疑案了。

  “聂树斌案”是不是冤案,以现在的刑侦技术,应该不是难题。可两年过去了,一直没结果。莫非真如坊间和法律人士所猜测的那样:为了保住当年当事人的利益,河北有关部门并不想真心查明?民众有理由如此怀疑:王书金落网前后并不认识聂树斌,也不知道聂树斌已经被枪决;他的供述与聂树斌涉嫌的案件情况极其吻合,如时间、地名等。

  而且,综观河北有关方面的行为,似乎支持这种怀疑。根据《南方周末》11月1日的报道:首先,警方对王书金主动交代的10年前强奸杀害康某的犯罪事实,采取不查证、不认定的“宽容”态度;其次,身兼公诉犯罪和法律监督双重职能的检察机关,似乎早已同警方达成了高度默契,起诉时绕开了这起犯罪;再次,一审法院对王书金当庭供述强奸杀害康某的犯罪行为不予认定,法官以“与本案无关”的惯常司法辞令,一再制止王书金当庭供述。

  现在,最高法院的介入或许有助案情迷雾的廓清。正如一位关心聂案的网民所言,但愿最高法院能给一个说法,让人们知道我们还有公平、制度和良心。笔者相信,作为司法公正的最后把关者,最高法院一定会秉着客观公正的态度给民众一个说法。道理在于,如果一个公民很有可能是错误地被逮捕、审判、枪决,现在有新证据证明他是被冤枉的,却不能辨清事实,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

  然而,逝者长已矣。即使最后裁定“聂树斌案”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冤案,把当年涉及此案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绳之以法,聂树斌这个鲜活的生命也不会复生,——除了恢复名誉,给其亲属一个清白,除了给予国家赔偿,改善一下其亲人的生活。尽管如此,笔者还是期待着该案能够尽快水落石出,并期待着让聂树斌案唤起我们对生命的敬畏。

  生命无价,人死不能复生,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和保障,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官都必须秉承的一个信念。如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世纪末审判”,尽管诉方有很多证据指控辛普森涉嫌谋杀了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戈德曼,但经过474天的审理,1995年10月3日,由陪审团分析了113位证人的1105份证词后,辛普森终被判无罪。或许,真是辛普森谋杀了前妻尼科尔和她的男友罗纳德·戈德曼,然而没有直接的证据支持这个起诉,所以,出于对生命的敬畏,他还是被无罪释放。

  近年来,出于敬畏生命、司法公正的目的,最高法院积极进行司法改革,出台了很多司法解释,如收回死刑复核权,严禁刑讯逼供,审讯过程要全程录像,轻微犯罪不起诉,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当事人等。然而,一些地方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依然不能采取先进的司法理念,依然存在着刑讯逼供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公民的正当权益,损害了司法的尊严。很显然,这不是和谐社会应该存在的现象。

  因此,笔者以为,如果此次最高法院能够查清“聂树斌案”真相,必将对中国的司法进程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过错负责并承担后果,这就给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正如孙志刚之死换来的收容制度的寿终正寝一样,如果“聂树斌案”能够进一步强化公权力对个体生命的敬畏,公检法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本着对公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能够完全遵守程序正义和司法公正,或许能够慰藉聂树斌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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