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毕书之:煤老板怎成了郴州反腐败的提款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08:36 新华网
作者:毕书之 湖南省有一个名叫荣福的煤矿,它的实际老板是黄生福,后台是原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曾锦春落马后,黄生福也迎来人生的独特阶段:他不断被双规、传唤、拘留、释放,只处罚不法办。每次被抓都要交一笔钱取保,过段时间又被抓进去,最近一次被释放,黄生福缴纳了400万元“保证金”。有人说,他是“一块在锅内被反复炸的肥肉”。湖南省公安厅相关人士称,黄生福等一些行贿者被抓再放,只处罚不法办,这变成了郴州腐败窝案的一个新的笑话。(12月24日《瞭望东方周刊》) 越发感到学者吴思先生的智慧。他在《潜规则》中发明的“合法伤害权”、“选择性执法”的概念还真是屡试不爽——昔日曾锦春在纪委书记位上的时候,就曾多次滥用手里的“双规权”,甚至对一个“不是党员、不是干部”的商人强制双规,对不愿意与其同流合污、购买30万元一块“保护牌”者也用双规的手段打击。没想到,在其落马后,自己昔日的“马仔”也被选择性对待了——抓、罚、放;再抓、再罚、再放…… 表面的荒唐背后,实际是所谓的“双赢”:不断罚款就是不法办的处理方法,让办案者尝够了甜头,有这样一个涉案人的存在,简直就是“活的提款机”,需要钱的时候就搞一次“抓放黄”游戏,人民币自然乖乖送来;而黄福生之所以甘做“冤大头”,甘愿自己像一块在锅内被反复炸的肥肉,首先在于自己“不干净”,希望破财免灾,在不断的“翻炸”中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其次在于他有一套对付方法——每次被“炸”去的钱,都可以按照股份比例分摊到荣福煤矿的股东身上,理由是“被抓是当初单位行贿的代价,行贿的利益均享,责任当然要同当”。 先哲早就发现: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当执法者手里握着大量可以自由裁量却不接受公开监督的权力,每一个主体都难免会面对徇私枉法、自我谋利等诱惑,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就有了可乘之机。 有网民感慨:这是一个神奇的办法。其实,这些年,类似的闹剧屡屡发生,虽然没有这样的极端,却有着同样的本质。同一个案件,执法者可以选择性重视,或者选择性忽视——比如最近关于黑龙江七台河矿难责任人的处理,司法可以对所有责任人选择性“遗忘”两年,当遭遇李毅中等高官质问后,又可以雷厉风行,没几天就判决了。选择性忽视背后是“警力有限、案情特殊”的虚伪幌子,选择性重视背后是“领导重视、积极作为”的高尚理由——不管人家是重视还是忽视,都有足够的理由,也能找到足够的借口,百姓们却只能大眼瞪小眼。 就在24日,中新社有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迅速组织一次大检查,对近两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由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公安、安全监管、煤矿安监、监察、检察、法院、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做好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解决近年来一些事故查处缓慢,事故责任人迟迟得不到责任追究,一些不法分子迟迟不能被绳之以法等问题。 可见,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在类似案件查处中可能出现的“二次腐败”、“三次腐败”等现象,正在寻求破解措施。但不得不指出,类似“运动式”的专项治理,效果注定有限,别看牵扯的部门很多,但部门越多,往往扯皮的事情就越多。如何从制度根源上抑制“合法伤害权”的滥用、避免“选择性执法”的持续效应,需要更多的智慧——像肥肉一样被翻炸的闹剧多了,非但不可笑,反而很危险。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