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烈火男儿闹市拍戏广州狂堵,谁来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07: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李龙

  前天上午,广州闹市区环市路区庄立交附近的一场“大火”,烧出了很多市民心中的不满,不少上班一族还为之付出了代价——迟到。电视剧《烈火男儿》剧组,在上午上班的高峰时段,竟然占据两条车道为自己拍戏,由此导致大塞车,不少市民被困车内而上班误点。而且,该剧组类似的消防戏在广州城已经不止一次了。从去年12月7日至前天,短短一个月之内,火灾的戏就拍了三次,市民也因此而经历了一月三“虚惊”的火中考验。

  公路是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剧组也不例外。何况在上班时段,在闹市区,一切当让位于公共交通和市民。可是让人不解的是,《烈火男儿》剧组可以光明正大地占道拍戏,一场“大火灾”让广州市足足塞车几个小时。难道剧组是特意选在上班的高峰期,以造成火灾塞车堵人的逼真场面?

  站在局外人角度,这戏拍得也确实够逼真的了:面对封锁至路中央的火警现场,消防队员爬上爬下,轮流上阵救援;面对排在马路上的车龙,交警走到第三条车道上指挥;来往市民个个神情紧张,慌忙躲避。当然了,现场既没有告示,拍戏前也没有充分的宣传,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在火灾面前,想不慌张也难。据说有路过的市民甚至被邀请参与演出,临时充当群众演员。

  市民自有拒绝的权利,不想当群众演员,剧组也不能强拉。可是看着那些“火灾”中忙碌的消防队员和交警,还有八辆消防车,这些本该为公众服务的公职人员和公共资源,在剧组的指挥下忙前忙后,不禁想问一下:他们有没有拒绝过?

  占道拍摄,占的是公共利益;剧组拍戏,图的是商业利益。在《烈火男儿》剧组眼中,商业利益恐怕是远远大于公共利益的。不过回过头来一想,哪怕再强大的商业资本,能在闹市区、上班时间堵路纵“火”,至少得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否则谁也没有胆子占用公共资源,作为拍戏的道具。我们相信,剧组肯定向相关部门打过报告,那么有关部门在批准剧组拍戏时,可有为公共利益考虑?而且像这类事涉众人利害关系的事件,剧组需要请示的部门肯定会有好几个,那么这些部门在批准时都一路开绿灯了吗?

  或许剧组在报告中有意缩小拍这场火灾戏的规模,以及它可能造成的影响。但是作为公共部门,应当提前预见到它将会给公共利益带来不小的影响。有了这层考虑,就可以要求剧组避开上班高峰期,不要选址在繁华路段。然而遗憾的是,从前天的拍戏场面来看,《烈火男儿》绑架了公共资源,绑架了公共利益,更是绑架了公权力。

  剧组的安民告示说,《烈火男儿》这部戏在同样的地点要拍上20天。在其后的拍摄中,有没有火灾,还要不要占用道路、占用公共资源,目前没人知道。但有了这场大塞车的预演,相关部门理应赶紧叫停剧组的逼真拍摄。广州城本来就很堵,市民经不起这么乱折腾。何况现在正是风干物燥的时节,倘若哪天哪个地方真的发生火灾,人们以为还是《烈火男儿》在拍戏而失去了报警的冲动,那可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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