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士兵:许霆案民意表象背后的法律真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10:56 重庆时报

  作者:单士兵

  颇受舆论关注的许霆案,日前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故障,提取十七万五千元,一审被判终身监禁的许霆,这一回,在法庭上 “大放厥辞”,竟然声称自己“坦坦荡荡有着诚实的品行”,“取款的本意是出于好意保护存款”。(据2月24日《新快报》)

  许霆的“惊人之语”,很傻很可笑,也令网友很是反感,以至于许多网友大幅倒戈,纷纷表示将收回对许霆的同情与支持,这样的情形,令许霆的辩护律师感觉“很遗憾”,称许霆是个“缺心眼”。毕竟,许霆案能够发回得审,汹汹民意曾起到过不可或缺的作用。

  对此,我们必须厘清的是,此前民意表现出对许霆的同情,本来就并不是简单基于对许霆个人道德判断的层面上,而是因为许霆案关联的某些法律的缺陷,让相关责任界定存在着的模糊空间,导致公众觉得许霆被判终身监禁属量刑过重。

  也就是说,许霆案集纳的民意诉求落点,并非简单停驻于许霆这一个体命运遭际之上的,而是在于许霆案背后的司法公正以及相关公共管理的完善。从这个意义看,现在许霆在法庭上那种很不得人心的“缺心眼”的表现,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应归于道德层面的内容。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因此,公众期待许霆案的二审,则应该是对此前量刑行为可能存在的不当进行纠偏,并藉此来领引对相关司法缺陷的及时弥合。

  事实上,直到现在,许霆案在现行法律层面上,仍然无法形成共识。法官、律师以及法律专家,都持不同文本来对许霆案进行各异的界定。比如,许霆利用ATM机出错多次取现,到底是否属于“盗窃金融机构”;银行是否存在过失乃至渎职行为;因取款机制漏洞,非法取财17万元的重判无期,相较于贪官敛财千百万,却往往轻判的情形,是否公平。此外,许霆案揭示的量刑过度数字崇拜问题,也说明当前法律适用的标准容易沉陷于数字化的误区,而忽略对案件的总体情势与细节的考量。

  也正是因为许霆案暴露了当前立法、执法以及审判等众多环节存在漏洞,才使得这起案件成为公众极其关注的“影响性诉讼”。关注许霆案,恰恰反映了当前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加,对司法公正有着强烈的监督意识。许霆案集聚的民意,就是诉求于法律能够依托于完善的制度文本,坚守必须的程序正义,来让我们每一个公民,在具有“国家暴力”特质的法治机器面前,来免于出现不正当的伤害与剥夺。

  现在,在法庭上表现得有些“缺心眼”的许霆,又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当前公民并不都能够具备足够道德自治与权利觉醒,这样的语境下,真正能够护佑公民权利与彰显社会公正的,也必须是法律的及时完善。所以,对于许霆案,关注落点不应转移到许霆个人,而更应是表象民意背后的法律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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