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达志:医改到现在还有人不理解医药分开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14:59 中国江西网

  作者:朱达志

  当今中国,谁会把“医药分开”这个概念“简单理解为医学和药学分开”?我看,很少有人会那么“专业”地去理解“医药分开”的。

  在两会现场,记者就医改方案、看病难……等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向卫生部长陈竺轮番发问。当被问及医药分开的难点如何解决时,陈部长道:“医药分开,大家千万不要简单理解为医学和药学分开,这两者是无法分的。我们讲的医药分开是一个简略的提法,是指医药购销领域的利益要和医疗机构的运作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分开……”(语出3月5日《信息时报》)

  医药分开≠医学和药学分开,这个说法实在是很正确很科学,正确而且科学得根本“毋庸置疑”,不值一提。因此,这样的说法被卫生部长“脱口而出”,就显得相当地新鲜且非常地好玩。

  “医药分开”是公共管理学界(不是医学界)讨论过很长时间的问题了,对社会问题稍有关注的一般民众,都应该对这个概念有所了解,知道它是针对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领域的一个公共政策概念,不会把它跟“医学和药学”联系到一起。作为一项成熟的公共政策命题,“医药分开”业已被十七大报告正式采纳。报告相关部分是这样说的:“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这样的表述也十分明显地说明了,“医药分开”是一项公共政策,跟医学和药学这两门自然学科无直接关系。

  陈部长说,医药分开就是要将医药购销领域的利益跟医疗机构的运作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分开。笼统地说这话是没错的。但是,怎样才能把“药的利益”和“医的行为”分开呢?靠道德还是靠法制?靠“医药机构”的内部自觉还是靠“医”和“药”在机构上的彻底分离?

  道理很简单。如果真的将医和药在机构上分开了,医生只负责为患者看病和开处方,患者则拿着处方去自己信得过的药店买药,这样的话,药品价格的高低就跟医院和医生无切身利害关系了。而为了赢得患者,塑造形象,医生就会开出相对而言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给患者。至于药厂方面,因为省去了回扣等面向医院的推销环节的巨额费用,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药品销售成本,从而推动售价下降;同时,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药厂还会不断地开发出性价比高的药品去参与同业(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最终受益的将是医院、药厂和患者三方。这样的“医药分开”,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多赢选择。

  对“医药分开”的实质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作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不应该回避或顾左右而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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