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公务员辞职创业的补偿金由谁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8日06:16 新京报

    作者:周明华

  5月22日,河南商丘市委、市政府召开“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出台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规定,商丘市公务员辞职创业,可按其本人“工龄×5×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6月6日《新京报》)

  对这项规定,笔者有两点疑虑:一是,这笔巨额补偿金的支付依据是啥,谁来埋单?二是,动用如此巨量的财政金,在年初经过当地人大常委会预算过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便意味着,在商丘,由于工作出身的级差,非公务员的企业劳动者若有辞职创业的热情,政府是只鼓励不奖励,而公务员却会锦上添花。显然,这涉嫌对国家劳动者的身份歧视。

  另外,要动用这么大的财政金,须首先征得当地人大的事先预算和审议同意。从报道中窥出,这一新规是当地新领导到来之后的创举。创新当然没错,但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财政预算法的要求。其实,不仅要通过人大审议,还应有敬畏纳税人权益的意识。我们尊重每一分税款,就是对纳税人权利的敬畏。如果得不到人大的相应授权,则这样的新政显然不妥。

  □周明华(四川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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