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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庭宾:中国应允许创办一万家中小信贷公司(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09:28  第一财经日报

  究其原因,中国金融对“世界工厂”的供给严重不足,以国有金融为主的现系统金融效率较低。以银行为例,目前中国的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13家股份制银行、115家城市商业银行、681家城信社,绝大多数为国有属性,随着国有农信社关停并转,县及县以下的广大农村,金融服务相当匮乏。这与美国差距巨大,根据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的报告,1984年,美国的银行数量高达1.5万家之多,绝大多数是服务小城镇的中小银行。

  由于供不应求,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萌生了大量地下钱庄,它类似当年的农村大包干,属于“信贷大包干”的人民群众创造,但长期得不到合法化待遇,某些舆论长期对其妖魔化。地下钱庄信贷由于得不到法律保护,只能采取高利率短贷策略对冲风险,乃至采取黑社会暴力手段追款,致使民间借贷利率居高不下。

  反对民间信贷合法化者,其借口往往有三:一、怕所谓一放就乱;二、西方金融正规,因对外开放优先;三是将金融业专业性强,中国百姓没这个能力。

  这三个理由不值一驳。其一,如果中小信贷公司放贷的钱是股东自有,这完全是其公民本来权利,公民能以自己的钱经营商品,凭什么不能经营自己的资本?自己资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都是它自己的事,政府只要按章收税就可以了;其二,金融对外开放优于对内开放是错误的,与世界主要大国金融发展成功经验都是背道而驰的。而跨国银行基本不可能服务于中国的广大乡镇农村,更不要说它们现在深陷金融危机之漩涡了;其三,中小金融,特别是单一的信贷公司,其经营难度不会超过搞个小工厂。

  采取低门槛标准,备案制准入,全面放开中小信贷,其本质是充分运用民间沉淀资金,让市场发挥力量。因此,当前中小信贷试点申报审批等是多此一举,挤牙膏式的申报、审批、发牌照的办法,不仅将助长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大大提高中小信贷的成本,更将错失以全面推广中小信贷而重树市场信心,有效快速扩大内需的机遇。

  稳妥发展中小金融,可分为三个阶段:一、以低门槛、备案制,全面放开中小信贷,允许股东合伙使用自有资金从事信贷业务,贷款利率由市场自由确定,以每个县3~5家,全国1万家的规模,鼓励充分的市场竞争;二、经过两到三年的发展,对一些市场信誉较好,有一定实力的信贷公司,经核准后,允许其向大银行拆借资金借贷;再经过两年,对竞争中脱颖而出、财务稳健、管理规范者,允许其开展储蓄业务,增加其他创新业务。如此节奏,对现有金融机构中短期影响不大,长期来看,小河有水大河满,有利于大银行的发展。

  全面推广中小信贷的重大意义有三:一、立竿见影地扩大内需。假定两年内全国开办1万家中小信贷公司,每家雇100人,就可以新增100万个就业岗位,而这些就业人口大多是中低收入者,其消费转化率非常高;二、将在短期内将目前民间50%~80%的年借贷利率降低到15%~20%,使中小企业重现生机与活力;三、随着中国微观活力再现,将重塑资本市场信心。

  现在,是我们以当年肯定和推广大包干的胸襟、勇气和魄力,大力推广中小信贷发展的时候了,它必将为中国未来30年科学可持续发展开个好头!反之,如果错失此战略机遇,则中国遭遇经济和金融危机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投资者据此决策风险自负,联系邮箱 ztb6666@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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