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社论
关注2009年全国“两会”系列社论之七
为解决北京的交通拥堵问题,从去年10月开始,北京实行了尾号轮换的限行措施。此措施为临时性,时限只有半年,将于4月10日到期。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表示,限行的效果将做全面评估,是否继续限行,目前北京市交通委正在牵头研究,最晚4月10日前公布。
该措施于实施之初就遭遇过质疑,质疑的原因并非为了成效与否,而是因为其出台并未举行听证。当时政府部门的解释是,这属于一般行政裁量的范畴,并无实行听证的必要,属于政府的正当处置权。由于“临时性”措施,这个说法民众一般还能理解。
但如果这个措施需要延续,就脱离了临时措施的范畴。吉林表示,目前也正在研究是否将举行听证。临时措施如果延展执行,其范畴已然进入听证功能所涵盖的领域,所以基本上大家认为为此召开听证会是应当的。
而在召开听证会前,有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是判断该措施是否应延续的关键。首先,正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方新在接受采访时所说,要用数据来说话,要提供合适的数据证明限行政策实行的效果、代价;其次,这些数据应经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以保证其公平与真实。
毕竟,听证会必须是在真实、公正、开放透明的资讯为考量的状态下,才具有修正庶政走向、调节利益群体关系的作用。一旦召集者也是评估者,甚至就是利害相关的一方时,听证的效果可想而知。
人大代表与舆论如此看重听证本身以及听证的资料来源与公正性,还因为在很多情况下,管理者往往会把一些自认为的、或者是想当然的“良法美意”,强加在公民的社会生活中。要知道,在社会关系与利益分布如此复杂的今天,管理者如果不能通过听证会之类的渠道充分注重民意,则往往会陷入“为民谋福”的自我幻想当中。
正所谓“治一经损一经”,如果不充分考虑民意,即使其目的正确,行之也有效,这种政策最终也难以在一个大的范围内收到良效。所谓“恶花无善果”,说的就是这种程序正义被忽视后,结果正义往往也是扭曲甚至变异的。
听证会的制度之所以设立,是为了追求公共政策的“善”。这个“善”的含义,是大家尽可能都在公共政策中得到好处,或者至少能退一步而达成共识。所谓“真、善、美”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境界,只有在“真”能表露无遗之时,列于其后的“善”才是真善,而由“善”而来的“美”才是真正的美好。
回到机动车尾号轮换限行这个政策上来,就可以发现,从北京的交通和环保现实来看,这项政策的好处是明显的,但即使如此,依然要靠合法的程序与可靠的监督才能使其延续下去。如果不能保证好的政策按照正当程序来建立,那么,不但有损于政策的正义性本身,也有损于实施效果。
所以,根据相关或相似听证条例的常规运作方式,尽快出台听证细则、确定参与听证的人数与流程、并且由独立的第三方提交这项政策自实施以来的效果报告,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4月10日前就要出台的政策,如果目前尚在研究是否举行听证、以及由北京的交通主管部门来提供报告的阶段,未免有些过于持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