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人民
□ 本报评论员 付小为
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见面会,回答有关基层民主的问题时表示,要相信,群众能管好一个村,也能管好一个乡,也能管好一个县,这需要一个过程。他还表示,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
民心向背,历来是衡量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古代贤君仁政者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说的就是民心对政权的决定性作用,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则失天下。我们现在讲人民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说的也是民心的作用。
古代皇权统治的民心观,与现代民主政治的民心观,有本质区别。皇权时代,讲君权天授,天子代天治民,民如牛羊,要“牧”要“驯”,只不过在此过程当中表现得仁慈一点。现代民主政治,讲权力民授,人民是主体,通过各种民主形式实现自我治理。因此,,相信人民的自我治理能力,可谓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
人民共和国建立,从根本政治制度上确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但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我们实行“家长式”的治理模式,政府几乎事无巨细包办一切社会事务,人民在社会经济等诸领域的创造性得不到发挥。改革开放,在经济领域放权于民,社会活力被极大释放,造就了今日中国经济的腾飞奇迹。这是相信人民的结果和例证。
改革进入深水区,需要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社会管理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增加了,改革的难度也增加了。从目前已有的共识来看,相信人民,放权于民,依然是改革的方向与核心。在社会管理上,胡锦涛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让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在政治体制上,温家宝多次强调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同时,基层民主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颁布,立法民主也在进行积极探索。
信任是双向的。政府与人民,不是对立关系。若要人民相信政府,必先政府相信人民。首先要向人民敞开心扉,公开透明,让人民知道政府是如何运行的,政策是如何产生的,公共财政是如何收支的,公众事件的前因后果具体真相究竟如何。但仅做到透明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在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前提下,保障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诸项权利,尊重人民的独立思维和创造精神,激发人民在各领域的参与、治理和创造活力。
考察现状,相信人民的理念虽有,相信人民的实际还有待进步。例如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还存在不敢公开、不愿公开、公开不彻底、假公开的问题,把“三公消费”等本应公开的内容无端神秘化、敏感化;在公众群体事件处理上,动辄给人民扣上“不明真相”的帽子,或者简单化处理,一则通稿,只诉梗概,不讲细节,不释疑,不回应;在社会管理和政策制定中,不敢放手让人民参与,民主立法、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还缺少制度性的保障。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国家的主体,现代社会,民心从何处来?是从对人民的信任中来,从实现人民主体地位中来,从人民自我治理以实现自我满足、自我尊严中来。相信人民,则民心不失,稳定可固,活力四射,发展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