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都的这个短命建筑,不仅要从个案上进行追责,还需要的是推动规划制度的改变,让城市规划树立起刚性,回归其公共性。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08年,成都市锦江区投资数千万建成了面积近万平方米的大慈寺历史文化街区,然而,在建成后的三年时间里,这片仿古建筑几乎没有使用过,却于今年三四月被拆除。被拆的原因是“建起来以后市里不满意”。
只因“市里不满意”,成片的仿古建筑群就灰飞烟灭。让人费解的是,一片历史文化街区,在规划论证之时,“市里”为何没有不满意,等到“区里”几千万砸下去,新街区建起来,“市里”又改变主意呢?而且,拆除这么大一个工程,有关部门竟未公布确切的理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有关人士只是说“反正是观感不好”———这未免过于草率。
短命的仿古建筑,背后一定是草率加短命的规划。就法理而言,制定城市规划其实是一种立法行为,在许多国外城市,规划制定需要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充分的博弈,一旦制定以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
然而,国内很多地方的城市规划编制走形式、走过场,本身问题多多,执行起来又常常成为被揉来捏去的面团———在城市建设中,上级可以随意将下级的规划推倒重来,现任官员可以将上任官员的规划变成一张废纸,开发商可以凭借资本的能量,让城市规划为其商业利益服务。
成都这个“短命街区”,究竟是规划决策的失误,还是监督的失察,有关部门欠公众一个说法。而且,几千万元投资不能就这样打了水漂,须有人为之负责。
成都市有关官员认为,拆除价值数千万的建筑政府并无损失,据悉,几千万元投资来源于锦江区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统建办(统一建设办公室),不过锦江区统建办矢口否认。可见,几千万元投资是否系政府拿出、是否由纳税人埋单还属未知数。但退一步说,即便不是政府掏钱,几千万元的投资换来一片瓦砾,无疑是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城市黄金地段荒芜了三年,亦是一笔难以估量的损失。
当然,对于短命建筑,不仅要从个案上进行追责,还需要的是推动规划制度的改变,让城市规划树立起刚性,回归其公共性。
在国外,城市总体规划和一些重大项目的规划虽由市长签署,但之前有一道必经的程序,那就是代议机构的讨论表决。但国内的城市规划,很少经过公共讨论,让各方的利益充分表达,可以说,地方人大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而对于城市的规划具有最高发言权的公众意见,也不能进入决策的过程。
成都这个仿古建筑群已经拆掉重建,市民却表示“现在规划都搞不清楚”,可见当地政府在决策前后,完全没有考虑市民的意见。如果仅仅因为“市里不满意”,就把花费数千万建起的仿古街区拆掉,市民会满意吗?不知道在这片仿古街区的建与拆中,不论是区里还是市里,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规划问题和市民满意不满意的问题?
□韩涵(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