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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向遇难者示哀,谁都别绑架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7日07:54  中国青年报

  陈方

  “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牵动国人。这几天,如果谁不对这场事故表示关注,不对受伤乘客表达爱心,不对遇难者表达悲痛,似乎你就不是一个合格公民,这在微博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7月25日晚,一网友在微博上对四川卫视知名主播宁远说:“貌似发生的灾难与您毫无关系,您已经不是当年汶川大地震时的那个漂亮女主播了,删除关注。”这名网友之所以对宁远不满,就是因为宁远的微博里没有任何体现“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内容。

  这名网友的态度在微博上掀起了不小的涟漪,也让我想起知名专栏作家连岳的一条微博。“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连岳在微博里说:“我有同情心,也想知道事故的原因,这是每次灾难后的真实心态。但可能不会难过到落泪,痛哭,吃不了饭,睡不着觉的地步。”看到灾难事故发生,每个人都会有所感触,但是表达感受的方式是不是一定要整齐划一?即便名人,在微博里表达一下震恸和关注,就一定能证明他高尚或卑微吗?当然不能。只是潜意识里,我们已经习惯了用自己的思维价值去套别人的行动:大家都在旁观者能看得到的地方关注这场事故,如果你没有站到对这场事故关注的队伍中来,你一定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

  比这波涟漪反响更强烈的是,拥有96万粉丝的新浪网友“薛蛮子”在微博里倡议,“自今日起我将停止写作转发任何风花雪月插科打诨八卦绯闻娱乐至死之类的微博。我建议默哀期从今日起共三日。请大家决定。公民社会公民说了算。”随后,“薛蛮子”又说,“三日之内,凡是发布全无心肝话题者,不管名头多大粉丝有多少,一律拉黑并在微博上公示之。”这条微博的转发量高达1万多次,很多网友积极响应,但也引起不小争议。

  向遇难者表达哀恸,追思生命敬畏生命,这本应成为社会共识,但具体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哀恸,每位公民都可以有自己的倡议和行动。自己倡议可以,但不能去强迫别人,否则就形成事实上的道德绑架。就拿“薛蛮子”倡议“微博哀悼日”一事为例,你倡议了,有人响应也好,无人响应也罢,这都是自由选择的问题,但如果自己把自己抬举成道德圣人,在微博上公示那些谈论风花雪月的网友的名单,这无疑是在向别人宣示,你微博哀悼了你就高尚,我没哀悼我就不道德。而事实上,在自己把自己抬举成道德圣人时,这已经不算一种道德了,还有什么理由去强迫别人“高尚”呢?

  真正成熟的社会,向遇难者表达哀思并不一定需要强迫和号召。上海“11·15”火灾事故后,胶州路上的鲜花是民众自发献祭的;这场动车追尾事故后,温州世纪广场上的蜡烛和孔明灯,也是民众自发点燃和放飞的。“薛蛮子”在微博的倡议里还强调“公民社会公民说了算”,他或许只看到了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是公民精神的体现,但忘了,公民社会更要追求尊重、平等、独立、包容等现代精神。成熟的公民社会里,面对灾难事故,不冷漠,不麻木,不沸腾,不齿冷,这或许才是最好的状态。

  “薛蛮子”微博哀悼日的倡议是个案,但在我们身边,“薛蛮子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如果习惯了以“公民精神”对其他民众进行道德绑架,这个社会未必能好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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