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顾昀
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必须依靠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而建立这样的沟通机制,有赖于对当下的医患纠纷协调机制进行理顺,重建医患互信。
9月11日,轰动一时的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产妇死亡事件有了鉴定结论:产妇因肺羊水栓塞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不构成医疗事故。联合调查组也指出,事件中医方与患者家属信息沟通不够充分有效,引起患者家属不满和质疑。
回顾这起事故,产妇死亡后医院与患者家属双方沟通不畅,确是事件恶化的首因。记得当时,患者家属指责医护人员“全体失踪”,质问医院是否尽到抢救责任,而医院的处置办法也确实存在乖张之处,如家属明明就在手术室外,医院却要通过所在村组织来告知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不免发生误解,加剧医患矛盾。
但双方沟通不畅,并非单纯哪一方面有问题,而在于这背后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患者发生意外,家人表示难以接受,甚至质疑医院救治不力,这是人之常情。问题是,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下,这种正常心理难免扭曲变形,变成了一出问题就认为责任在医院。而在医院这一方,一旦发生医疗问题,又因为害怕患者及家属动辄找医院麻烦,要么采取逃避态度,要么试图借助行政力量解决,反过来加剧了双方矛盾。
正因为彼此戴着“有色眼镜”看对方,医患问题愈演愈烈,走进了恶性循环的怪圈。所以,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必须依靠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而建立这样的沟通机制,有赖于对当下的医患纠纷协调机制进行理顺,重建医患互信。怎样才能让医患彼此信任,避免一再发生“患者闹,医生跑”的现象?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医患纠纷协调机构,是不可或缺的要件。
如果患者认为诊疗有问题,可以有地方投诉,相信会得到公正处理,就不会选择上门闹事等手段。同样的,如果医院能够把医患纠纷问题委托给这样一个机构,也不会一碰到事情就焦头烂额。这次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发生后,当地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不妨设想,假如这样的联合调查组不是临时机构,而是包括了行政主管部门、医院、医疗鉴定机构、消费者代表、法律人士等在内的常设机制,并为公众所信任,相关事件或许根本不会发生。
目前,医院、行政主管部门都有医疗纠纷处理机构,但从医患关系紧张的现状看,这些机构显然难以有效应对各种医患矛盾。一个机构连让医患双方坐下来沟通的功能都无法满足,这样的协调机制势必难以为继。这也充分表明,只有理顺医疗纠纷协调机制,重建医患良好沟通的渠道,才能让患者有话可以好好说,让医生不再流汗又流泪。
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发生后,引起了许多追问与反思。让人担忧的是,倘若医患协调机制不能因此改弦更张,像这种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很可能以类似的方式一再重演。
(原标题:湘潭产妇死亡事件如何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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