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惠凡人:执法“临时工”何以三倍于正式工

2014年10月25日02:39  新京报 收藏本文
“临时工”绝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 “临时工”绝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

  ■ 观察家

  执法“临时工”痼疾难除,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分类不科学、编制与承担的任务不匹配等深层次问题,也有执法力量不足、分布不均衡、执法能力欠缺等情况。

  一项来自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专项调研显示,北京全市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总计7.9万人,而各类辅助执法人员超过20万人以上,是正式工的3倍,而且执法辅助人员参与一线执法的比例也远高出正式人员。(据新华社)

  这种现象绝非北京特例,在全国各地均十分普遍。执法“临时工”竟然3倍于正式执法人员,“临时工”这绝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

  执法“临时工”痼疾难除,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分类不科学、编制与承担的任务不匹配等深层次问题,也有执法力量不足、分布不均衡、执法能力欠缺等情况。

  比如,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调研中可以发现,北京市城管执法按照市、区县、街道和乡镇三级设置,正式执法人员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三点五配备,总数是6594人,履行12个方面371项行政执法权,承担2114.8万人口的管辖任务,平均1名城管人员要管3000多人,执法人员人口比严重失衡。这种情况下,“不得已”只能聘用执法辅助人员。

  还有,执法力量、资源配置不均衡,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薄弱,也是执法辅助人员大量增加不可忽视的原因。调研发现,全市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7.9万人,市级执法人员1万人,占全市执法人员总数的13%,但他们的执法案件数量只占全市的2%。16个区县执法人员6.9万人,占比87%,执法案件数量却占到全市的98%,在目前执法向基层倾斜,各类任务和专项行动向基层聚集的背景下,人员与工作量形成了严重倒置的局面。

  “临时工”参与执法,带来一系列问题,现实中,各类暴力执法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中,往往都涉及执法“临时工”的身影,既侵害了民众的合法权益,很多时候也成为政府机关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改变“临时工”执法现状,这当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这既需要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上下工夫,还要及时对庞大的执法辅助人员队伍进行清理。对于确需社会人员辅助执法的领域,应当将其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立法方式明确辅助人员的地位、权力范围和边界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那些非执法必须的辅助人员和临时人员,则应当一律予以清退,让正式执法人员走向前台。为了有效防止屡清不绝的“顽疾”,还应当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工作量进行科学、精细的评估测算,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并根据执法区域大小、人口数量、法定职责和管理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编制和数量。

  □通惠凡人(法律从业者)

(原标题:执法“临时工”何以三倍于“正式工”)

(编辑:SN171)

文章关键词: 临时工 执法 正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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