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 雨
还记得早年微博上流传的那个“人类已经不能阻止海底捞”的段子吗?还有今天在微信和微博上流行的“挖掘机技术哪家强”,这些都是营销人通过社交媒体以伪口碑形式进行营销的杰作。在我看来,这样的营销,即便发展到后期引起大众的厌恶情绪,仍可被视为良性的互联网营销。
但另外一种新的营销模式正在微信上悄然滋长:朋友圈营销。说朋友圈营销是恶性营销模式,也许为时尚早,但我认为有必要提醒大家:越是新生领域越是容易野蛮生长、良莠不齐。
微信朋友圈的营销者习惯于首先宣扬自己掌握了如何在朋友圈一天加成千上万粉丝的方法和技巧,然后声称自己可以传授对这些粉丝实现高“转化率”的本领。接下来似乎顺理成章,既然这些粉丝能顺利“转化”成客户,那么你作为一名掌握了他的方法技巧甚至高端营销“思想”的关门弟子,无论在朋友圈卖点啥,都能点石成金了。
问题在于,真的是这样吗?这些营销者在微信上鼓动和诱惑别人成为自己粉丝和弟子的过程中,动不动就会标榜自己发表的文章饱含多少心血、蕴藏多少“干货”,甚至一篇就“价值多少个亿”。使用这样夺人眼球的字眼,只是为了表明自己的营销思路和理念多么先进,能够产出多么巨大的收益。但我们知道,这种所谓的收益根本无法通过第三方进行客观衡量。
微信朋友圈中刷屏的产品,绝大多数是面膜,接下来是美甲、高仿奢侈品以及形形色色的女性用品。这些“产品”和微商们,像瘟疫一样生长着,侵扰着微信上原本温情脉脉的朋友圈。观察其核心架构和经营模式,其实并不复杂:多个微信号同时“营运”,编成功故事,自说自话(求代理、感隆恩)、各种炫耀(炫业绩、炫流水),各种晒图(晒对话截屏、晒产品美图、晒货源紧缺、晒代理打款、晒成功提车)等。在创造出一个个用面膜、A货和美甲之类雷同的产品堆砌起的“新生代偶像”后,接下来“代理商”们的收入自不用说,就连美甲师都可“月入5万”了。
还记得始于上世纪90代末的那场风靡大江南北的“朋友圈营销”浪潮么?发展到后来,被拖上贼船的不只有曾经的“朋友”们,还有父兄、姐妹,甚至三代。对了,那时候还不叫“朋友圈营销”,叫“传销”。那种立足于传统社交网络和手段的销售模式,发展到后来被不法分子利用,干脆连产品也不卖了。
根据媒体调查,微信朋友圈里的绝大多数微商是“做面膜的”,而“做面膜的人里90%是发展代理的,不是直接销售”。“这些面膜基本上没有卖给消费者”,换句话说,“没有人因为使用而购买”。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面膜这样的产品正在成为朋友圈营销的一个符号,一个传递“代理”的符号。而通过不限制层次的代理架构、高昂的代理加盟费、越过代理“直接发货”等等手段,这个本该链接厂家和消费者的符号正在分子和分母(上下级代理)之间被层层约掉。等到某天这个符号被彻底约除的时候,朋友圈营销的真面目才会昭然若揭。到那时,前互联网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这两代朋友圈营销的模式就可以实现最终“对接”了。▲(作者是技术经济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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