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于沂《中国青年报》(2015年02月17日02版)
轰轰烈烈的整肃之下,舆论对党政反腐已大为脱敏。但近日一则报道,透出国内反腐值得反思的另种境况。据参考消息网报道,一位内地青年近日在香港参加驾考路试时,塞给考官500元红包。事后这名青年被捕并转送廉政公署接受调查,可能面临被判入狱。此案并非孤例,早前亦有内地人士在港考牌时送钱给考官而入狱8个月,且辩解称在内地属正常做法,以为在香港也通行。
这一做法在内地正常吗?对生活在内地且稍有社会阅历的人来说,恐怕很难反对。睁眼环视,去驾校学车给教练考官送礼,上医院看病给医生塞红包求关照,小孩入托进园上小学给老师送礼,找工作托人说请更要送礼,甚至还有农村村民到村里盖公章也论次给钱。面对几乎成为生活方式一样的灰色行为,多数人已失去正常与否的是非判断。
这沉淀在人心之内的积习流弊,正是使内地青年触犯香港廉政法律的心理动因。若论无知者无罪,更是反证我们被灰色的社会生活包围太久。与手握公权的官员腐败相比,这些弥散在民风日常之中的腐化,与人心水乳交融,更难净化。制度性的腐败可以施以重典,但对社会的败坏又该怎样扭转颓败之风?
以党风带动政风,以政风带动民风,是反腐整肃宣誓的路径选择。从具体实践来看,更需要从道德宣讲层面,落实到可以实操的具体措施。这一逻辑与党内反腐的设计,是完全一致的。门诊的医生、学校的老师、驾校的教练、淘宝的小二等等,就像生活中的路人甲、路人乙一样平常,他们不是纪委重点监督的对象,但他们一起塑造了我们对社会生活的日常感受。
这样的社会净化,难度不亚于一场土壤改造,但也并非幻想。除了广为人知的香港廉政公署,全世界还有很多民间反腐实践,他们在政府之外构成了社会净化的另一种力量。比如,以色列的“国家廉政运动”就是一个知名的民间反腐败组织。这些民间反腐力量的存在,弥补了政府反腐难以触及的社会空白。
从内地现实来看,更积极地培育那些自主有为的行业自治组织,也是推动社会反腐、净化民风的一个选择。但内地的不少行业协会组织,成为行政力量延伸到行业内部的“二政府”,失去了真正对行业利益承担责任的内在动力。只有鼓励行业组织真正有能力对自身行业负起责任,行业自律与风气净化才会从利益上变得必要,而不只是道德上的被动响应。
此次内地青年在港考驾照行贿,就有香港的汽车驾驶公会代表发言,严厉抨击这种行为。这种行业组织之所以能立场鲜明反对行业腐化,乃是基于对行业的长远利益和公众形象考量。必要的时候,也有能力清除行业的害群之马,通过惩恶扬善,树立行业的监管标准与口碑形象。
人心流弊病猛于“腐”,纪委太忙了,不妨也请请这些“外援”。
(原标题:净化民风难度不亚于土壤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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