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肩负反腐之责的职能部门来说,一起热点事件中出现了疑似贪腐的征兆,就不能只是看个“热闹”。法拉利车主究竟是不是前国企领导,先要弄个清楚。
网络有放大效应,在有影响的个案上表现格外突出。被舆论盯上的“大屯路版”速度与激情,除契合了飙车、事故、富二代等抓人眼球的新闻元素之外,还有一部备受期待的飙车大片铺垫,着实是想不火都难。
连日来,围观者对这场车祸的合理推断,正在被警方或媒体陆续披露的消息证实。事发至今已到一周,事故一方的家庭背景仍被一些网民紧追不止。概因大屯路车祸带给围观者的想像空间早已超越了对事主隐私权的保护,转向了对公共利益的追问。一些围观者“人肉”车主家庭背景,未必是为了偷窥隐私,而是寄望于网络反腐。
只要稍作回顾就能窥见其中关联。从“天价烟局长”到“表哥”“表叔”“房姐”……一不留神走红网络的官员们,似乎都经不起查。大屯路车祸会不会再次开启一场反腐情节呢?
媒体新挖掘出的信息是,法拉利跑车驾驶人的母亲疑曾任职东北一家石油行业企业的领导,而登记车主也正是其母。虽然这一消息未获多方信息源交叉证实,但它注定会成为事件演进的一个热点。
诚然,未必每一位围观者都有“网络反腐”的初心和觉悟,网络舆论场上,充满了猎奇、戏谑、情绪宣泄等。用法治思维来解释这一现象,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看热闹”也是网民的权利。而对于肩负反腐之责的职能部门来说,一起热点事件中出现了疑似贪腐的征兆,就不能只是看个“热闹”。至少,法拉利车主究竟是不是前国企领导,先要弄个清楚。若非国家公职人员,反腐部门自然不应插手。但若法拉利车主确系前公职人员,反腐部门就不应袖手旁观。
刑法上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无罪推定”的例外,因为公职人员有义务向公众和司法机关证实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一辆价值数百万元的跑车,每年十多万的名校学费,如此支出值得质疑。在最新一轮反腐行动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用得越来越多,其中多数伴随其他案件的曝光而被发现。若是从舆论监督中也能发现此罪,就是网络反腐的又一个节点。当然,这些还都是假设。也只有更进一步的信息公开,才能为“大屯路车祸”解套。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云帆
(原标题:大屯路车祸会衍生反腐情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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