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在经历了20多天暗无天日的被逼卖淫生活后,来自新疆的刘娜(化名)终于摆脱了齐河县的那个魔窟,流落到济南一家宾馆。9月10日,记者在这家宾馆里见到她时,说起那段梦魇般的日子,她依然浑身发抖,因为恐惧,因为屈辱,因为痛苦,更因为愤慨。
以下,就是刘娜关于那段地狱般日子的哭诉:
我今年23岁,去年从新疆来到山东打工,今年7月底经人介绍来到齐河一规模较大的宾馆。当时接待我的是夜总会一个姓林的男子,他说在这里只陪客人喝酒跳舞,我便留了下来。
然而,当天晚上我就发觉不对劲儿。一个“小姐”坐完台后因拒绝去搞“特服”,被毒打一顿,然后硬塞进了客人的房间。我又气又怕,暗下决心一定要离开。
前三天我天天“坐台”,小费全交到了老板手里。第三天,我提出结账走人,老板一口回绝。第四天,我偷偷离开宾馆,到长途汽车站坐上了开往济南的长途汽车。还没出齐河县城,林某带着几个人将汽车拦住,气势汹汹地将我拽下来,押回宾馆。
一进夜总会,他们冲我脸上就是一顿拳头耳光,然后一脚把我踹在地上,拳打脚踢。当天晚上,他们不顾我的死活,仍逼着我去坐台。我捂着青肿的脸,拖着受伤的腿,还要对客人强颜欢笑。
坐完台后,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他们逼着我去搞“特服”。在撕心裂肺的痛楚和无尽的悲愤之中,我度过了那个黑暗的夜晚,也拉开了我地狱般“特服”生活的序幕。
自此以后,我每天要接待三四个客人,每天七八百元的收入全进了老板的腰包。有几天我连续劳累过度,下身流血,可老板仍把我推进了客人的房间。客人把我推了出来,老板对我又是一阵毒打。
身无分文的我每时每刻都在寻求逃跑的机会,然而我吃饭、睡觉、上厕所,甚至“特服”时,全都有人盯着我。自己逃没希望了,我便一有机会就跪下向客人们求救,求他们帮忙报个警,或者给我家打个电话。这些衣冠楚楚人面兽心的家伙,当时满嘴答应,事后谁也不理。8月15日,终于碰到一名可怜我的湖南客人,他表示一定报警把我从“黑窝”里解救出来。
8月21日夜,两名乔装成嫖客的公安干警将我和另一名“小姐”带到了齐河县公安局治安科。第二天,他们把我送到了一家小旅社,在那里又待了16天后,家里给我寄来了钱,我才离开了齐河。
其实,我并不是这里最惨的,这里的十几个“小姐”,大都过着这种非人的日子。8月底,他们从东北骗来两个小姐。其中一个年龄稍大的,因拒绝接客,胳膊都给打折了。我离开时她们还困在里面。
然而,时至今日,老板照样做着黑心生意,这个淫窝咋如此嚣张?
昨(11)日,本报将这一情况通报给省公安厅后,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查处此事,并责成有关人员连夜奔赴齐河调查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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