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八日电(高志海于晶波) 今天,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分别犯有强奸、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行的一批重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去年九月间,北京市农民李义和该市某钢铁总公司工人姜守峰,分别购买了手铐、警棍、警服等作案工具,先后九次冒充警察将北京市石景山区、海淀区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姜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和强制猥亵女罪。李、姜二犯还冒充人民警察抢劫,其行为也已构成抢劫罪。二犯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对继女进行强奸、致使其怀孕并将所生男婴遗弃的北京市农民杨振付、抛尸灭迹的故意杀人犯高玉普、故意杀人犯李春林、故意伤害犯王范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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