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珠:38岁,武汉人,13岁时因扒窃被少管3年,后又被劳教3次,收教两次。
芝珠出生于一个“扒窃世家”。她说,6岁那年,父亲便对她进行“专业”训练,在滚烫的开水中放两个硬币,要她用两个指头飞速把钱捻起。
也就是那年,她就开始了扒窃生涯。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到学校去后,只要爸爸在教室 外做个手势,她马上就溜出来,和爸爸一起混在拥挤的人群中偷窃。
特殊的家庭背景给了她一个灰色的童年和好逸恶劳的品性。23岁那年,她与汉阳的一位残疾人结婚后,也曾试着做小生意,但都因不能吃苦半途而废。
5年后她结识了一卖淫女,觉得卖淫来钱更快,“人也不吃亏”。每当夜幕降临时,她就来到汉口铜人像、六渡桥一带,物色“猎物”。
谈起卖淫经历,她丝毫不以之为耻。她曾有些“自豪”地对民警说,有一次,完事后对方不给钱,她一气之下剪破人家的皮褛,并扛走一袋大米。
记者问她的钱是怎么花的,她竟大大方方地说,她养了3个“情夫”,全是扒窃时交的朋友。
管教民警付玲说,芝珠的3次收教,都被分到她管理的队里。芝珠的骨子里,根本就没“劳动”这个概念,也不知羞耻为何物。每次她被收教,民警都对她进行过重点教育,可她一出所就重操旧业。对她这样的人,只能查获一次,打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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