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刘云飞)昨(2)日,8名平均年龄15岁的少年因涉嫌抢劫、轮奸29岁的李某,被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批捕。据检察官介绍,这是该院近年来接办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性质最恶劣的一起。涉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仅14岁,最大的也只有17岁。
少年提议:抢钱强奸
7月31日晚10时过,在青龙场正街后的一个茶馆里,14岁的樊某向朋友提议:去抢点钱来用,遇到漂亮的女的就拉去强奸。此建议一出竟得到了曾某(15岁)、贵某某(15岁)、梁某某(14岁)几人的齐声赞同。8月1日凌晨4时左右,樊某等人在青龙正街某服装店门口,将正要到荷花池上班的李某等3人围住,强行搜走12元钱后,他们用西瓜刀将樊某认为最漂亮的李某劫持到附近的一间空房子里,其中7人对李某进行了轮奸。
警方出动:全部挡获
8月1日上午10时,受害人李某到青龙警署报案。青龙警署署长翟永川亲自指挥,成立“8·1”专案组。当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宁某某(15岁)、钟某某(17岁)、梁某某(14岁)和贵某某(15岁)被挡获。8月2日中午2时左右,根据梁某某的交待,警方在512宿舍区的一出租房内将曾某(15岁)、陈某某(16岁)、樊某、余某(16岁)挡获。他们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痛心呼吁:加强教育
如此多的未成年人聚集在一起实施犯罪,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更令人痛心的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知法犯法。梁某某说,抢劫是为了有钱好买东西来大家吃、大家耍,强奸是因为好奇。他也知道抢劫、轮奸是违法的,但“以为(天)黑了做这些公安机关查不到我们”。贵某某则称他也懂一点法,但当时人多,大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没顾那么多就跟着去了。成华检察院批捕科的检察官介绍说,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日趋低龄化,而犯罪手段越来越成人化。家长、学校和整个社会都应重视青少年青春期教育,包括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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