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时评版就最近出现的所谓“换妻”现象,于11月2日起先后发表了赵他照的《轻薄自由主义的陷阱》与高大伟的《人民伦理的呼喊》两篇评论文章,拜读之后,觉得有些观点不敢苟同。
《轻》文阐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反对轻薄自由主义!窃以为赵先生似乎大体上有以下的逻辑论证:自由主义在“换妻”现象里被“轻薄”化了;轻薄化的自由主义是 错误的;此类现象上的经济学评价毫无价值,等于“放屁”。
《轻》文反对个人无限制的自由,高先生的《人》文亦然,笔者深表赞同。表面看来,引起“换妻”问题的争论的核心,在于其中反映的极端自由主义(或者所谓“轻薄自由主义”)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然,最起码在现实的“换妻”个案里的极端自由主义倾向还远没有到赵先生所云的“青年知识分子中氤氲之气氛”的地步。
直言之,对待“换妻”现象出现,我们只须在伦理道德上进行否定,就像我们评价一切不道德的行为一样,比如对待偷盗、奸淫的态度。本质上,一切不道德的行为都和“极端自由主义”有关,极端自由主义的通俗化表述可以等同于极端自私自利,而自私自利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极端的个人私利。所以,才有道德———通过社会舆论和个人的良心及内心信念来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一系列原则和规范。如果对任何一个社会人(相别于自然人)的不道德行为进行评价时,都扯上极端自由主义,外加引经据典,似乎永远正确———但却是正确的废话。正如小偷都不会大声疾呼自己偷盗的权利一样,大多数奸淫者不会公开主张自己淫乐的自由,“换妻”者也是如此。他们都是悄悄地干的,关起门来干的。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是决不会把自己的行为和理直气壮的“极端(或轻薄)自由主义”相联系的。
谈到赵先生对“换妻”的经济学评价介入的批判,我认为那实在是作者的曲解。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人的抽象,但是这种抽象绝没有把有情感、有理性、有道德的人变成任意游走在市场上的行尸走肉和交换机器。经济学的追求———关于利润最大化的概念,是充分考虑到了经济行为的社会成本(道德、文化、风俗背景、民族心理等等)。在“换妻”问题上,由于忽视了换妻的社会成本(主要是道德成本),比如没有充分考虑到丑闻的曝光可能带来的社会舆论压力以及当事人所承受的精神影响,必然草率地得出所谓“双赢”、“四赢”的错误的经济学评价。认为换妻行为符合经济学原理是荒谬的,通过把经济学硬和换妻扯在一起从而达到否定经济学的目的更是徒劳。《轻》文中的简单的“经济学”分析是臆造的、莫须有的,它忽视了“换妻”的社会成本问题。一般说来,作为以经济人与道德人同时存在的现实的人为研究对象之一的经济学,从古典主义学派(比如亚当·斯密)那里就已经与道德哲学(伦理学)密不可分了。斯密时代,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甚至是道德哲学的一个分支。
关于“换妻”问题,我们拿出我们的否定态度就可以了。因为它远没有对主流道德造成冲击,属于个别现象,不会普遍化,也不会有普遍化的基础。应该看到,即便这种现象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生率较高,但仍属于非主流现象。 □李隼作者单位:中山大学社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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