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酒店受辱跳楼身亡 家长伤心索赔酒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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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3日10:25 中国新闻网 | ||
本报讯(记者黄庆锋) 四川舞蹈学校学生徐慧被老家朋友白兴勇灌醉后带到岷山饭店强奸,16岁的徐慧跳楼结束了她如花生命。白兴勇后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伤心的徐家父母认为岷山饭店在这一悲剧中负有“不作为”的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等共15万余元。明日锦江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据死者徐慧的母亲胡桂芳称,性格外向、美丽大方、成绩优秀的女儿是夫妇俩的骄傲 据他们的代理律师、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云峰称,事发当晚,罪犯白兴勇将处于醉酒状态下的徐慧扶进岷山饭店1001房间,饭店众多的门卫、服务员、保安人员等都没有过问,饭店有录像监控,也没有人前来盘问,同时饭店也没有对徐慧进行登记,因此对这次不幸的事件,岷山饭店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岷山饭店法律事务办公室一姓张的负责人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岷山饭店对此事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他们将在法庭上给予详细的答辩。 案情回放 2001年5月,徐慧原本认识的老乡、雷波县锦城镇人白兴勇来成都后,再三打电话邀请徐出去玩耍,推辞不掉的徐慧于5月18日在同学周某的陪同下与白兴勇及朋友龚某见面,在白的劝说下,徐慧在火锅店和酒廊喝下大量啤酒。当晚10时过,白兴勇扶着烂醉如泥的徐慧来到岷山饭店并趁机奸淫了徐慧。次日凌晨4时过,他发现徐慧已坠落到3楼平台。闻讯赶来的龚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去年8月,成都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强奸罪判处白兴勇有期徒刑10年,同时判决白赔偿徐慧父母经济损失5万元。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了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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